假定趙燕是在沙頭角觀光,不小心誤入邊防禁區,被我英勇的武警戰士就地制服,這件事會關係到民族的尊嚴嗎?全國人民會感到憤慨嗎?中央領導會關注過問嗎?她好意思索賠4000萬人民幣嗎?那武警會被起訴嗎?媒體會把它作為焦點新聞嗎?頭腦正常的人,不難得出結論。
然而此時此刻,這個在中國只能是天方夜譚的事,在美國正在變為現實。這就大可尋味。美國司法部門並不因趙燕是中國人,就不維護她的權利,或者降低標準,參照中國的人權標準來處理;而趙燕卻實實在在地因為是挨了美國警察的打,才結結實實地享受了一回真正的人權。
如此強烈的反差,為什麼不能啟發我國人民認真思考一下,中國的人權是不是還存在嚴重的問題?是不是需要向美國學習些什麼?中國的專家、學者以及媒體,一向見微知著,善於深入剖析,而在趙燕案這個難得的人權案例上,怎麼顯得有些遲鈍?類似那種「從某某案看中美兩國人權制度的本質」一類有深度、有份量的文章,現在也沒有見到,大家的注意力好像都被那500萬美金吸引去了。
其實中國人都不傻,趙燕就懂得此警察非彼警察,此拳腳非彼拳腳,官方的精英們更深諳此道。批評美國政府可以是無底線的,批評中國的政府就大有講究。君不見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所長尹某最近在權威媒體上發表高論「指出」:西方的所謂輿論監督就是出醜,是譁眾取寵,我們的輿論監督是為瞭解決實際問題,推動實際工作。估計不用多久,就有尹某一類專家就趙燕案「指出」,中國的警察偶而打人,是在代表歷史前進方向、維護包括被打者本人在內的全體人民利益的前提下,出現的工作失誤,而美國的警察打人,是其鎮壓人民、與人民為敵的反動本質的大暴露。誰能寫好這一篇文章,有可能接替尹某的研究所所長的位子。
時常能在網上看到親父姦女的報導。我相信沒有一個有一點人性的人會認為,親父姦女是可以理解的,或者罪行要比外人姦其女的罪行稍輕。但是在人權的問題上,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認為,人民在國內權利受到侵害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而外人欺負了我們,才是天大的事?日本遺留化武,對中國農民造成傷害,媒體和政府高調反應,這當然是對的,問題是當面對國內一些有背景的企業公開排污,嚴重損害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更大損失的時候,怎麼就沒有了這種高調呢?齊齊哈爾日軍遺留化武中毒事件,中毒44人,日方共賠償三億日元,約合2400萬人民幣,人均55萬元,最高的獲賠146萬元;對比重慶井噴事故,死者每人約賠14萬元人民幣。還有數不清的排污企業,動輒造成大面積減產甚至絕收,整村整鄉的人生了無法治癒的怪病,根本沒有受到制止和追究。
網上有網友戲言「去美國找打」,說者無意,聽者有心,我相信很快會有一些人以此為生財之道。有辦法出國的,就去國外「找打」,沒辦法出國的,就去東北挖化武,這比起在英國的海灘拾貝,在美國的餐館端盤子,在日本的夜總會當小姐,來錢不知道要容易多少倍。至於那些老老實實在沿海打工、在城裡當保姆的,就更不用說了。
趙燕案進展至今,勝負已經分明。趙燕即使最終拿回了500萬美元的賠償,也並不像她說的那樣是什麼中華民族的勝利,真正的贏家,還是美國政府。它用區區500萬美元,就在中國作了一個美國人權的大廣告,而無償替美國政府擴大宣傳的,正是以妖魔化美國為己任的官辦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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