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罪輕判
中共法院只判處周正毅兩宗罪:
一、周正毅於一九九九年六月至二○○三年五月期間,指使他人通過融資方式,集中巨額資金,連續買賣或者不轉移股票所有權自買自賣徐州工程機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持股量最高時佔這一股票流通股的百分之九十五點九三,導致這一股票價格異常波動,上漲四倍,從中獲取非法利益。
二、周正毅於一九九八年十月至二○○○年九月期間,採用虛增的七億多元資本公積金轉為實收資本的手法,使用虛假驗資報告,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把上海農凱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從人民幣一億元增至八億元,虛報註冊資本人民幣七億元。
周正毅在這兩宗罪中涉及的金額起碼在十億以上,但只判三年徒刑。從來沒有看到涉款十億以上卻輕判三年的案例。
不審行賄罪
周正毅不止以上罪行,他還涉及一系列重大經濟犯罪:
一、賄賂前中銀香港集團總經理劉金寶及福建興業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交通銀行的貪官,非法借貸大量金錢。
香港《快週刊》在周正毅案宣判後打電話採訪福建興業銀行,該行一名職員說:「單是我們借給周正毅的,已經有二十八億,其中有十四億完全沒有任何抵押。但周正毅事件發生以來,我們並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不追數也不撇帳,因為上層沒有指示。」
周正毅還向上海城市信用合作社借貸六億七千萬人民幣。
福建興業銀行職員的話證明在江澤民的包庇下「上海幫」對這些連查都不查。
香港金融界人士劉夢熊說:「基於大陸銀行貸款政策一向只願借錢予國企,及一些與地方政府有關的項目,民企必被摒諸門外。周正毅作為一個民企經營者,成功向銀行借取龐大數目,若然步驟都合理合法,干乾淨淨,不涉行賄,那麼,堪稱奇蹟,肯定是首屈一指的模範企業家,但這可能發生嗎 」
二、周正毅賄賂上海市及靜安區的貪官,獲得靜安區東八塊的發展權,再壓低賠償進行非法拆遷,強毀民居。此案涉及江澤民的兒子江綿恆、江澤民的秘書賈廷安、江澤民的警衛頭目由喜貴、黃菊的老婆余慧文、陳良宇的弟弟陳良軍等。但江氏的上海第一中院對此卻熟視無睹。
陳良軍被捕和余慧文獲獎的玄機
去年周正毅案發後,中央專案組曾下令逮捕了陳良軍,但在江澤民集團的干預下,只好又把陳良軍放掉。今年五月十八日,上海第一中院開始審周正毅,社會上隨即傳出黃菊老婆余慧文被捕。這種傳聞對上海幫很不利。黃菊急令要替余慧文「闢謠」,於是「上海幫」的喉舌《解放日報》於五月二十四日報導了余慧文被評為「慈善之星」。「慈善之星」一般是評那些捐出巨款給慈善事業者,不知余慧文捐了多少錢給慈善事業?
有人分析說,黃菊老婆不一定被捕,但可能被有關方面「約談」要求「說清楚」。黃菊做賊心虛,怕不利「謠言」接二連三而來,導致東窗事發,因而要求「上海幫」通過媒體「闢謠」,但實踐說明賈慶林老婆那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闢謠」效果不好。採用亮一下名字說明此人「還沒倒」的方式反而好些。剛好上海在評「慈善之星」,「上海幫」病急亂投藥,遂讓余慧文風馬牛不相及地評上「慈善之星」。
《自由亞洲電臺》評論員陳勁松說,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公開站出來為周正毅辯護和開脫,稱根據目前調查,周正毅的罪名有兩條:一條是虛報註冊資金,另一條是操縱證券價格。沒有發現該案與房地產有關的犯罪證據。陳良宇的說詞,不僅「不打自招」地暴露了其對周正毅的公然庇護,而且馬上拆穿了中共所謂「司法獨立」的假面具。作為市委書記,沒有理由過問和干涉司法部門的辦案。向公眾說明具體案件,更完全是司法部門的職能。陳良宇越俎代庖,動機可疑。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大家可以將周正毅案和其他一些案例比較一下。
為東八塊房屋被毀戶打官司的律師鄭恩寵被陳良宇羅織罪名,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三年徒刑。難道鄭律師對社會的危害和對國家的損害比周正毅更嚴重嗎?
《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喻華峰被誣「貪污」十一萬元人民幣,被判十二年徒刑。
深圳某小學的領導將學校的一部分圍牆拆掉建成商店租給商販,租金分給全校教師,領導分多一些,分到五萬元,結果被判三年徒刑。
憤怒聲討江澤民
周正毅被宣判後,全國一片咒罵聲。大家都說,這是以江澤民為首的「上海幫」明目張膽地踐踏法制,包庇重大經濟罪犯和貪官。
大陸各大網站的討論區出現許多文章,網民都提出各項質疑,包括周正毅案的真相是否在政府的高壓和控制媒體報導下石沉大海?涉嫌貪污的官員是否仍逍遙法外?
被強迫拆遷的上海居民陳小明表示,發生在我們老百姓身上的是拆遷及腐敗,周正毅被判刑的是金融方面的罪名,並沒有實質觸及土地腐敗的問題,老百姓都張□眼睛在看,老百姓關心的就是腐敗的問題,真正碰到腐敗的問題隻字不提,那怎麼會公正呢?
陳小明還說,現在許許多多老百姓一直在鬥爭,包括他在內,寧可被強遷也不願意簽字,他們就是要回原地,因為這是老百姓的權益,老百姓怎會甘心呢?許多老百姓去上訪,可是一上訪就被勞動教養,甚至被用高壓手段威脅作筆錄,調查誰要你去的,或是跟誰說過話等等,整理後就說是雙供,簡直比文化大革命還要厲害。
胡溫不甘就此罷休
據六月六日香港《文匯報》報導:香港區域法院四月間曾提審四名被告--毛玉萍、毛的女助手鐘秀玲、兩名經紀人林啟升和張柏友,她們被控於二○○二年六月一日至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串同周正毅、雷靜儀等人不誠實地製造誤導性表象,令上海地產的股票看似交投活躍,涉案成交額高達三十五億港元。毛與另外三名被告否認串謀詐騙等控罪。
辯方表示,由於案件繁複,涉及二十七箱至少九千六百份檔案,需要時間研究,法官因此將案件押後八星期,七月五日預審。
報導說,由於案情的複雜性,專家分析,不排除周正毅在香港面臨再次被起訴、定罪的可能。
香港《文匯報》是中共的喉舌,代表的是中共的聲音。這說明胡溫派不服江澤民的「上海幫」隻手遮天,因而還要在香港和江澤民的「上海幫」干一仗!
周正毅挪用逾十億
根據上海地產二○○二年年報,上海地產存在中銀香港的現金資產為十一億九千萬港元。周正毅主政上海地產半年時間,賬面上銷蝕掉十一億五千萬現金。其中七億四千萬在二○○三年三月用於購買農凱系三項固定資產(上海龍柏飯店、上海吳中路地塊、上海峻嶺廣場),尚餘下四億一千萬的現金缺口,不知去向。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上海地產全資子公司︱上海宏興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以上海吳中路土地作抵押,向上海農信社貸款三億元。一個多月後,上海宏興將該筆貸款轉借給上海華亭貿易有限公司。但在協議規定的同年七月十一日(應歸還貸款及相應利息日),上海地產並沒有收到還款。
二○○三年四月十一日,上海地產將三月剛剛收購的全資子公司上海逸和龍柏飯店向上海農信社抵押,貸款三億五千萬人民幣。其後,逸和龍柏將其中的三億四千七百萬元存入富友證券開設的一個賬戶,這筆款項後被從富友證券匯出,至今下落不明。
三項款項合計,周正毅欠上海地產小股東十億六千萬人民幣。
在香港,非法挪用公司資金構成後果極為嚴重的盜竊罪,且有案例可循。
香港上市公司惠揚控股(○二三一,現稱環球動力)前主席曾文能,於一九九八年一月任太平洋港口(○六五九,現新創建集團)執行董事期間,先後三次盜取當時太平洋港口附屬惠揚港口投資合共八千多萬港元,以還清個人投資欠款。為掩飾款項去向,曾文能還偽造了付款憑證及收購協議。二○○一年十二月,曾文能經審訊被裁定三項盜竊罪及四項造假賬罪成立,被判六年監禁及不可擔任公司董事資格八年。
惠揚老闆挪用八千萬判囚七年半
二○○三年八月,曾文能提起上訴,但遭駁回,並且律政司認為當初的刑期過輕,需要重新考慮量刑。今年三月,上訴庭接納律政司一方之申請,將刑期加重至七年半。
曾文能挪用八千萬被囚七年半,周正毅挪用或盜取十億六千萬該囚幾年?
2004年7月前哨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