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07-28 06:26:00作者:
葡萄牙:在28個歐洲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成員國中,葡萄牙在解雇職工問題上設置的障礙最多。如果原因出自職工個人,如工作無成績等,則要持續很長時間才能最後解雇,當事職工在很大範圍內擁有反駁的權利。法律規定的補償最多可達20個月的工資,僱主為職工培訓或改行花費太大不能作為解雇的理由。
荷蘭:荷蘭僱主要解雇職工有兩個可能性:一是向國家勞務中心提出申請,但批准下達通常要等很長時間中心提出家相比,。二是向勞務法庭提出申訴,雖然進展較快,但結果資方最高要向被解雇的職工支付18個月的工資。解雇職工必須考慮此舉對職工社會福利和家庭的影響。
德國:解雇職工前,企業必須書面通知本人和企業職工代表,並說明解雇的理由。從2004年開始,擁有11名職工以上的企業解雇職工時必須考慮當事職工的福利因素,如職工肩負的撫養義務、從屬於該企業的工齡和年齡。過去,這條規定也適用於擁有五名以上職工的小企業。資方解雇在本企業工齡達到二十年的職工,須最早在七個月前通知職工。但法律上沒有提供補償的規定。
法國:企業由於自身的原因解雇職工,須上報國家勞務督察局。在企業工作四年以上的職工,有權獲得補償。
英國:只有在企業中工作了兩年的職工才有權要求資方說明解雇理由。解雇可以以口頭通知的方式進行。只有當企業因為自身原因裁員時,工會才有可能介入。解雇從通知到生效的期限很短,根據工齡的長短,通常為一個星期到12個星期。
瑞士:歐洲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報告稱,瑞士的職工解雇保護比美國和英國好不了多少。如被解雇職工提出要求,僱主應說明解雇的原因。在本企業工作了二十年的職工,有三個月的解雇生效期,也可獲得至少相當於兩個月工資的補償。
美國:美國可以說根本沒有職工解雇保護。但作為例外,有反歧視保護。僱主既不設定解雇生效期限,也不給予補償。只有在公共機關工作的職工被解雇時才會獲知解雇原因。解雇可以口頭進行,今天宣布解雇,明天就不用上班了。
(DEUTSCHE WEL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