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採訪中他對希望之聲敘述經過。
常誠:我叫常誠,我家住在東城區西羊管胡同1號,我是為我父母來告狀。我家祖產有300米院子,10間房子在2001年12月10日,中拆公司沒有任何手記就把我們的房子給拆了。當時只有我老母親74歲一個人在家,他們把我們老母親扔在大街上,把我們家所有東西都砸在地上。
記者:那您們回來之後怎麼辦?
常誠:回來以後就是看到他們把我媽媽扔在大街上,踢倒了房子。如果按著中國北京的拆遷,就照他們不合理的拆遷法來講,應該是跟我們家達成協議,沒有達成協議應該有房地局裁定。就是有法院的通告,政府的裁決,才能形成一個強拆的理由,他沒有協議、沒有房地局裁決、沒有法院判決,也沒有政府通告,那一條都沒有就把我們家給拆除了。而且他是2002年1月10號拆我們家,4月12號才做的評估,根據什麼做的評估,連房子多少錢都沒有評估就拆了。
記者:這評估是怎麼評的呢?
常誠:4月12號給我的評估,我的房錢給了我三萬兩千塊錢。
記者:當天您們住在那裡?
常誠:當天我們就在外邊搭棚子了,因為正好是寒冬臘月,我們沒有暖氣,就在我們家那兒找個平地,搭棚子升火取暖。沒辦法,我院子裡還有三棵大樹,給我評估了四千八百塊錢,一共連房子帶樹算在內,我這四合院給我三萬七千兩百八十一塊,真是土匪。就我剛才跟您說的,手記沒有,拆的時候沒有按他民跟我說的,沒有公安,沒有任何執法人員到現場。只是一批不明身份的人穿著迷彩服,把我們家圍了給拆了。
記者:現在您們家住那兒?
常誠:現在我們家我媽媽住在海蒼,就是他給我們拆了以後,我們就找他。不找他我媽媽74歲了腦出血給扔到大街上,我們得讓老人有個定所。然後1月10拆了以後,1月24號我們找到他。到了去年的7月31日,給了我們海蒼的單人房,現在就是說咱們的東西沒人跟您談。這時候我哥哥為了我們家的房子去找他們交涉去談,就是說你把我們家祖產拆了,又沒有出租的房子,我們家的生活來源都沒有了。你乾脆給我們一間住房,遮風擋雨,能讓我們活下去就可以,可是他們不同意。之後非逼著我哥哥交八萬塊錢給海蒼,沒有辦法。我哥哥就跪著進去求他們,他們沒有一個人動心。之後我哥哥在2003年1月12日,被他們活活逼死在馬路上了,就這樣死了,44歲。
記者:怎麼死了?
常誠:當時沒有人跟著他,他去借錢。他借了五千塊錢就摔死在馬路上了。所以到現在提起來我都傷心,因為他只有44歲,還不到死的歲數。
記者:他家裡有孩子嗎?
常誠:有孩子有老婆,所以他的孩子老婆沒有生活來源就只好靠地保生活,沒有辦法。現在我嫂子要住院沒有錢,只好在家裡呆著。他們竟然把我哥哥逼死了,把我哥哥逼死以後,逼著我一個女人要出來告狀。在2003年2月11日,我找了東城區政府,在信訪辦的辦公室裡我說要見局長,局長說是我們父母官的接待日,不讓我見局長。信訪辦的主任出來說,調來了警察把我拖上了警車送到了派出所。到了晚上八點多鐘,我想回去看我媽媽,我媽媽被他們扔出來以後腦出血不能動了。我要回家,他每天吃飯、睡覺我要伺候他,他們嘴上答應了,把我送到派出所。沒讓我見到我媽媽給拘到看守所去了。一拘就拘了我10天。
記者:那您母親誰管?
常誠:這10天就由我丈夫瞞著他,說我幹活去了。就這麼騙他。他們輪流照顧他,回來以後,我跟我媽媽說我玩去了,我媽媽說我有病你還能出去玩,那知道我被他們鎮壓了。沒有辦法,我不想讓他再受到刺激,我哥哥的死我都沒有告訴我父母,我沒辦法告訴他們,他們那麼大歲數的人了。
記者:您父親也在?
常誠:我父親被他們逼得腦血栓。
記者:現在就是兩個老人都有病。
常誠:兩個老人都這樣了,給他們開了一年,前年的七月份得腦血栓。
記者:現在您就是上告無門也沒人管。
常誠:上告無門。即使我現在就這樣找,找到中央,找到高檢。找到法院,法院不管。法院說我們沒辦法管,你們家的事我管不了,這得找政府。我找政府,政府也不管。後來我就找高檢,高檢為這事給我們組織一個調查,三個人。區檢、市檢、高檢就弄了兩個多月,給了我一個口頭答覆,說你給我反應的問題都是真實的,他們確實是錯了,可是我們管不了。
記者:所以沒有結果?
常誠:他給我反應了,他們沒有手記、沒有執法人員,把你房子先拆後評估,這些都是事實,他們確實是犯法了。可是我們檢察院沒有辦法。檢察院應該是監督政府瀆職、不幹活、非法羈押,這是正差。可是現在他們竟然說沒有辦法,管不了了。鎮壓我們老百姓,我們家是被拆遷公司第一個點名的,欺壓的就是你們家老實,鎮壓我們老百姓,他們有能耐。在2月16日,清華每日電訊中國調查版為我呼籲,京城拆遷戶的生活,說我忙著上訪頭髮都白了。然後單位把我淘汰,丈夫著急眼睛看不見,我哥哥死了,把這些東西都寫在上面了,可是還是沒有人管。召開會議嚴禁野蠻拆遷,拆遷要嚴肅處理,可是到現在不管怎麼說,說出來了這些貪官污吏根本不理會,他說你找溫家寶去呀。所以我們還是看不到亮,我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我現在血壓120、180。我要堅強,這個家需要我支撐,我父母年事已高,又有這種病,已經躺在床上不能動,需要我伺候,丈夫為我著急眼睛看不見了。現在我們家如果我再趴下去,就徹底達到他們的心願,沒有人來告他們。我要堅持吃著藥也要出來控訴他們,我就控訴中國政府,為什麼有法不依。中國還有沒有法律、有沒有人權,反正在我身上體現,我覺得沒有。沒有人權沒有法律,更別說是有法不依了。法是給老百姓定的,是制定給外人看的,不是治這些貪官污吏,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他們根本不管。他們光是這些貪官污吏都忙著往自己兜裡裝錢了,拆我們家的拆遷公司的經理叫溫光(音譯),貪污了兩千六百萬,提保候審在家。
希望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