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它們根本沒有資格給六四平反,不過我的那篇文章並非是要就平反一事進行論證,只是要從我的家庭幾十年的遭遇的角度對六四進行了一點反思。
我的家庭已經被平反過一次,這樣的平反多年來成為許多接受平反的人感到承恩的原因之一,當然我的家人也不例外。也許他們確實發自內心地感恩,因為千百年來,所有的罪人們都日夜盼望皇恩能夠在自己的身上格外地浩蕩一次,若果真有幸承受一次這樣的皇恩,免不了要向北遙叩,感激涕零,心中湧動出無窮的盡忠竭誠的念頭。
我不知道要是真有那麼一天,我黨突然開恩,平了六四的反,我們這些過來之人,是否也要從此偃旗息鼓,之後如果不是引一彪軍去滅了方臘,定是要享受招安後的榮耀或是痛飲御賜的美鴆了。
我實在想不出平反和招安有甚麼區別!
大概在今天的中國,平反只對那些因為疏漏而枉判的刑事案件有意義,而六四慘案,對於當局來說,本非枉判,事實證據清楚,並非是因為沒有看到甚麼證據而錯判了六四之案,而是當局的所有行為就是專門針對六四而來,所以它不鎮壓反而奇怪,因為那樣的話六四學生運動根本也就不會發生。而自從六四以來,我們所堅持反對的,也就是這樣的一個專制的體制。六四從這層意義上來說,它是一個原則,雖然它僅僅是一個開始。
我們當然無法想像平反和招安還會有甚麼區別!
六四本是我們驕傲的起點,雖然我們今天回顧之時,不免會為當初的一些幼稚和幻想感到面赤,而那股英氣和執著,始終是我們內心最堅定的信念的源泉。在多年來各種毒風腥雨的侵蝕之下,還能夠沒有被梳弄的就是這股子信念。
所以,還有甚麼值得由它們來給我們平反?
它們根本就不具備給我們平反的資格!
用不著要一個不合法的權力來給我們公斷,六四本身就是正義的標誌,本沒有甚麼可以平反的,又何求其平反呢?果真要平反,又何異於招安呢?總不至於我們是要弄出一支軍馬,立出一個山頭,來另辟沐浴皇恩的蹊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