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05-21 07:46:00作者:
針對豐臺區人民法院對人身損害賠償案管轄異議的裁定,趙忠祥律師王富,昨日正式向豐臺區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訴狀,並通過本報特別作出說明。
王富說,饒穎明顯「弄虛作假」。一是趙忠祥的住所地及經常居住地都位於海淀區,這是法院依據有效證據已裁定的事實,但原告饒穎卻故意捏造出趙忠祥住在豐臺區怡海花園的虛假事實,騙得法院立案,這是對法院明目張膽的欺騙和對法律極端的蔑視。二是作為律師,如果不指出原告饒穎的上述欺騙行為,就是嚴重的失職。
最後,當問及饒穎狀告趙忠祥,兩人能否達成和解?王富說,我的當事人不可能與原告和解,因為原告對我的當事人趙忠祥帶來的名譽傷害巨大,對媒體提供了許多不真實的新聞,不僅不能和解,我的當事人趙忠祥,還準備反訴饒穎。
記者昨晚又電話採訪饒穎,問能否與趙忠祥達成和解?饒穎說,趙忠祥和他的律師王富,近來的態度非常不友好,我與趙忠祥不可能達成和解。我倒認為,趙忠祥態度要改變,否則,我將在法庭上拿出鐵的證據。
(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