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能有幾個11次?當然值得慶幸,中共媒體也真的熱熱鬧鬧地炒了起來。
細讀中共的文章,倒也能發現許多有趣的事,不妨摘錄幾例。
1。「人權最好時期」被「以人為本」代替
江澤民時代,喊得最凶的就是中國現在是歷史上「人權最好時期」。現在,不這麼喊了。想必胡溫聽過下面這個笑話:
一臺灣人說:「大陸國民黨時期還允許共產黨辦報批評政府,現在哪能啊?」
一大陸人說:「你誹謗誰呢,那時的國民黨當局也就讓共產黨辦個報紙什麼的,現在的大陸政府還允許共產黨辦電視臺呢,還鼓勵上聯合國發言呢,哪個社會更有言論自由?」
江澤民被人笑話了,所以,胡溫不提什麼「最好時期了」,改稱「以人為本」,在「人治」「法治」之間,還是要強化「人治」,這也不是正道。
2。「中國再次挫敗美提出的審議中國人權記錄的企圖」
新華社的這個報導標題本身就說明問題:這裡挫敗的不是「譴責」企圖,而是「審議」企圖,既然中共認為自己人權在不斷進步,為什麼不可以讓人「審議」「審議」呢?讓大家都看到進步,不更好嗎?
中共派了500多人的代表團到日內瓦,呆一個月,機票吃住補貼,光這就得化上至少1000萬人民幣。
為了讓一個有投票權的小國多米尼克跟臺灣斷交,就給了一億多美元的援助,近10億人民幣。同其他投票國的幕後交易樁樁也都離不開錢。
為逃避人權譴責,中共總的化費估計要用上以十億計的人民幣。中共的心思都用在「偽裝」人權而非「改善」人權上了。
3。「中國的人權狀況如何,中國人民最清楚,也最有發言權。」
中共派到聯合國發言的,當然算「中國人民」,但是,那些到聯合國為譴責中共人權作證的中國人,他們和他們代表的大陸受迫害群體就不是「中國人民」嗎?
「天安門母親運動」的幾位母親要去為「六四」屠殺作證,馬上被監控了起來,她們作為「中國人民」,不是「最有發言權」嗎?
可見,中共是把很多的「中國人民」不當做「中國人民」的,這證明中共是徹頭徹尾的反民族,反人類的,「中國人」做「中國人民」的基本人權都沒有保障。
4。「受自然、歷史和發展水平的制約,中國的人權狀況的確還存在許多有待解決的問題。」
首先,不是受什麼自然歷史的制約,而是受中共本身的制約。
其次,既然承認人權「存在許多有待解決的問題」,讓人「審議」一番也是合情合理的。
中共人權不會因為「不審議」而一下子就改善,更不會因為「審議」而一下子就反而惡化。
明白了這個關係,中共把逃避「審議」當做中共人權問題上的重大勝利,就是別有用心了。
中共這裡有一個邏輯:我已經「主動承認人權問題」了,怎麼還能受譴責呢?意思就是一個殺人犯主動認了錯,他就不該受到任何懲罰。
那世界上真是可以隨便殺人了,而且是公開殺人,殺了就承認一聲在行為上「的確還存在許多有待解決的問題」,就沒事了。這倒是中共人權觀的直接暴露。
5。「美國理應重視解決本國的人權問題,不應該對自己的問題視而不見,卻熱衷於充當『世界人權法官』。」
這是中共幾十年來一再使用的很可笑的邏輯。
我舉個例子來說明。
「甲」正試圖用暴力強姦「乙」,被在附近偷看晾在繩子上的女孩內衣的「丙」看見了,就奮不顧身跑過來阻止「甲」的獸行。「甲」理直氣壯地說「丙」沒有資格,因為「丙」也在偷看女孩的東西,所以強令「丙」反省自己的行為,於是「甲」就自由自在地在「丙」的面前侮辱著「乙」。
大家都能看出「甲」的荒唐。「丙」有不良心理,「甲」不滿的話,可以到法庭告發「丙」,讓法庭作出對「丙」應有的處罰,但是,這絕不能成為「甲」可以在「丙」面前凌辱「乙」的藉口。
中共就像那個強姦犯,一代又一代用這種流氓邏輯欺騙世人。
6。「中國人民依法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僅《聖經》一項就印發了3000萬冊。」
印書還不容易?中國有的是印刷廠。姑且不論這個,就算有了進步。
中共這裡的邏輯就是,只要在一方面有了「進步」,別人就不能對它另一方面的「倒退」提出「審議」。就是說,強姦犯給受害者的女兒買了很多新衣服,受害者就不能再要求譴責強姦犯了。
中共這 幾年對地下教會,法輪功,藏人,六四難屬,農民,下崗工人等等的人權侵犯,就不能提啦。
7。「蓄意將聯合國人權會變成政治對抗的場所,毒化了國際關係,違背了《聯合國憲章》關於『促成國際合作』……」
中共的這個要求就太出格了,無疑是要求聯合國取消人權「譴責案」這種形式。因為任何這種行為,照中共的邏輯,都是「毒化國際關係」,違背了《聯合國憲章》的。
8。「美國在批評別人前自己先照照鏡子。堂堂超級大國,居然如此膽怯,真是不可思議。」
我建議中共不用去「勸美國人如何如何」,把一切爭論納入「法治」軌道,乾脆在每年的聯合國人權會議上也提出「譴責美國人權議案」,照中共現在的支持國票數,說不定譴責美國議案會高票通過,中共豈不樂死?
9。「中國不是為了迴避討論中國的人權狀況,是因為美國的反華提案完全是為其國內大選服務,與人權無關。」
從90年到今天,美國就有了11次總統大選?這是中共一貫用來蒙大陸人民的政治口號。
註:
文中的中共言論主要來自新華社的「中國人權研究會發表聲明」和「中國代表嚴厲駁斥美國對中國人權狀況的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