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03-15 06:24:00作者:
有「偷渡皇后」之稱的「萍姐」鄭翠萍12日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再度出庭。之前「萍姐」的律師提出撤銷對她的部分指控的動議,主要理由是這些罪狀已經失去「有效追溯性」,遭到檢察官反對。
在法庭上,控辯雙方律師都沒有要求就辯方的動議舉行聽證。法官將下次出庭日定在4月23日,屆時他將決定是否接受動議。
「萍姐」穿著藍色囚衣出庭,顯得有些激動,她輕聲地向中文翻譯握手問好,很快地看了一眼坐在聽眾席的親友。「萍姐」的頭髮白了幾乎一半,形容憔悴,以前見過她的人,驚訝她蒼老了許多。前來看她的有她的女兒等大約十來人。
被稱為「蛇頭」的「萍姐」,2000年在香港被捕,去年夏天被引渡到美國。美國政府作為原告提出訴訟。檢方共指控「萍姐」七大項罪名,包括合謀組織外國人偷渡、綁架、勒索贖金、洗錢、欺詐等。「萍姐」涉嫌參與的巨大偷渡案包括1993年「黃金探險號」慘劇,當時近300名偷渡客經過長途跋涉,抵達皇后區附近海灘,幾名偷渡客在掙扎游向海岸時,不幸溺水身亡。
「萍姐」律師曾提出保釋要求,被法官拒絕。在法庭上,「萍姐」的辯護律師豪切斯,請求慕卡西法官允許「萍姐」在牢裡擁有一臺錄音機。
調查人員估計「萍姐」組織偷渡到美的人數達上千人,他們主要來自「萍姐」的家鄉福建。「萍姐」原名鄭翠萍,持有美國綠卡,曾經在紐約東百老匯開店做餐館等生意。假如指控罪名成立,現年50多歲的「萍姐」可能面臨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