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02-04 20:54:00作者:
BBC消息,網際網路搜索引擎"Google"被4000名品牌專業人員評選為2003年度的世界最佳品牌,評判品牌是否優秀的原則據稱是品牌的"影響力"。
在評選中名列第二的是計算機公司"蘋果"(Apple),處在第三位的是寶馬公司生產的汽車"迷你"(Mini)。
組織這次評選的是一家名叫"Interbrand"的公司,這家公司出版的網上雜誌"Brandchannel.com"的編輯魯施說,評選的目的並不是選出最有名氣的品牌,而是考慮這家網上雜誌讀者使用產品的頻繁程度和他們認為產品在過去一年中的表現。
"Google"名列榜首的原因是,這個網際網路搜索引擎已經超越其對手,成為全世界最搶手的網上搜索工具。
目前,"Google"佔據著全球市場的70%,這意味著,10個人之中有7個人在通過網際網路尋找信息時,選擇點擊"Google"。
Brandchannel.com選出的全球最佳品牌
1. Google
2. Apple(蘋果)
3. Mini(迷你)
4. Coca-cola(可口可樂)
5. Samsung(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