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一個國家的勞動關係,僅從勞動在整個收入分配格局中所佔的比重,就可以看出這個國家勞動關係的發展程度。2002年,在中國10萬億元的國內生產總值中,城鄉居民分得5.6萬億元,而其中工資總額只有1.2萬億元,其餘的4.4萬億元都是通過非正式的分配渠道流入個人手中的[引自唐鈞先生的《中國走向全面小康的社會政策思考》]。
相比之下,英國和美國的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出乎我們意料之外,美國在1870年到1984年的114年間,勞動在國民收入分配中始終佔了大頭,在19世紀後期,勞動收入所佔的比重為50%,到了20世紀後期上升到74%;而資本在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所佔的比重由19世紀後期的25%下降到20世紀後期的17%。
英國在1860年到1984年的124年中,勞動在國民收入分配中也佔大頭,19世紀中後期,勞動收入所佔的比重為45%,到了20世紀後期上升為69%;而資本所佔的比重由20世紀初期的37%下降到20世紀後期的22%。
按2002年的數字,我國的工資收入大約只佔國民收入分配部分的22%多一點,如此低的工資收入比例與我國的經濟發展程度有關,例如,8億農民的收入基本上是非工資式的。如果將農民的大約五六千億元的收入算在裡面,那麼我國總的勞動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大約只佔30%左右。這一比例比起當年英國和美國的數字低得多。
目前我國的資本收入佔國民收入分配額的比例大約有多大?估計至少在50%左右,另外大約20%流入個人腰包的收入估計是由於腐敗造成的灰色收入,這一部分國民收入可能大部分落入權力者的手中。
總起來看,中國的勞動收入比重非常小,如果我估測的數字基本確切,那麼就可以看出當前我國社會的財富佔有情況、勞動階層的生活狀況以及社會貧富分化的狀況。20%的人佔有80%的財富,這種判斷是成立的。相比起歐洲一些國家的發展狀況[見楊宜勇先生的《關於瑞典和德國中產階級的調研報告》],中國的社會發展為什麼出現了如此不均衡的現象?這讓我在研究勞動關係之餘,又有了其他一些發現。
二、中國勞動收入比重低的歷史根源
是什麼問題導致中國的勞動收入比重如此低?總括起來大致有這樣一個原因:中國的勞動收入比重低有其歷史根源。計畫經濟體制是一個利潤被國家高度拿走的體制,工資收入僅佔當時產出的極小一部分,大部分利潤被國家拿去從事其他建設了。因此,計畫經濟時期,中國的人力資源價值極低,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在某種意義上說,全國人民都在為國家無償地做貢獻。如果把國家比喻成一個大資本家,那麼這個資本家拿走的收入大大高於勞動。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在中國,資本能在國民收入分配中拿大頭,完全是計畫經濟制度和當時
的政治制度造成的。
但是,我們還要看到這一事實,計畫經濟時期,資本之所以能攫取更多的收入,主要是當時的資本是公共資本,國家這一公共資本的擁有者在拿走國民收入的大部分之後,又將它們花在公共或公益事業上。所以,勞動在這一時期對資本拿大頭還沒有多大意見。而今天我國的資本屬性已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目前,我國的國家資本已經縮小到一個較小的比例,大多數資本已轉化為私人資本。勞動與資本的關係已發生了顯著的變化:當資本屬於公共資本時,資本的收入本身也等於勞動的收入,所以,勞動與資本沒有什麼計較。但當資本是屬於私人資本時,資本的收入就與勞動的收入沒有關係了。
但是,進入市場經濟之後,中國的工資標準延續了計畫經濟時期的低水平,很多私營企業和國有企業都按原國有企業的低標準發工資,甚至以更低的水平發工資,因此,造成資本的收入大大高於勞動的收入。所以,中國勞動收入比重低是有其歷史原因的。
如果說在計畫經濟時期,擁有資本的國家還是將大多數的收入又重新花到全體國民身上,勞動還是心甘情願地為國家做貢獻的,但到了市場經濟的今天,如果勞動再心甘情願的為資本做貢獻,那就會在社會群體之間出現巨大的財富不均衡,一部分人暴富,一部分人赤貧。因此,改變勞動與私人資本甚至國有資本的收入分配比例,已是當前中國的重要任務。
三、中國:資本地位高於勞動地位的社會原因
在中國,為什麼資本收入要高於勞動收入呢?為什麼資本有這麼大的索取權呢?有人認為這主要是因為中國是一個資本短缺而勞力過剩的國家。但這不是原因的全部,僅僅是其中之一。中國之所以在這一歷史時期[至少長達一個世紀]裡出現資本收入大大高於勞動收入的現象,主要有這樣幾個原因:
第一是國家主義,用計畫經濟來積累資本,追趕世界先進,與冷戰國家進行軍事抗衡,擁有資本的國家拿走大部分收入。第二,在改革開放這20多年期間,國家仍然需要積累資本進行國家級的工程建設以及打造某些政府政績。第三,勞動與資本的權利不平衡,力量也不平衡,現有工會不發揮作用,勞動沒有談判權利,這一點不僅表現在勞動與公共資本方面,也表現在勞動與私人資本方面。第四,缺少基本人權,一部分人口的社會地位高於另一部分人口。第五,當前我國的勞動關係主要是對勞動不利的雇佣關係。第六,中國是一個人口眾
多的國家,低技能的勞動力相對過剩。第七、在中國的現階段,政府權力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滲透在資本裡面,政企不分,權力與資本一體化,使資本可以較多地獲得勞動剩餘價值,同時資本又將所獲得的一部分收入反饋給權力。因此,資本的收入中往往包括著權力的收入。
從以上幾點可以看出,中國的政府和政治是傾向於資本的,勞動的權力薄弱是有其政治原因的。特別是中國的法律缺陷和政治體制缺陷更造就了中國的勞動處於弱勢群體的地位。我國的《憲法》中公民權利中就缺少「罷工」這一權利,這對於私人資本已佔主要地位的中國來說,對勞動群體是十分不利的。
另外,中國勞工組織體系的缺陷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勞動的收入。目前,我國的工會由政府控制,在很多企業裡,工會處於無作為狀態。社會上自發出現的工會組織又屢屢遭到政府的壓制。這一狀態使勞動根本無法與資本相抗衡,從而失去談判的地位。去年秋新疆烏魯木齊市出租車界出現的工人代表郭如濤被捕事件,就說明瞭地方政府對勞動維權組織和組織者的態度。
四、中國政府要分清勞動與資本的矛盾和勞動與政府的矛盾
當前的問題是:在我國經濟體制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的情況下,目前很多地方政府仍然把勞動與資本的矛盾看成是勞動與政府的矛盾,因而過多地保護了資本,壓制了勞動的權益。新疆烏魯木齊市出租車業出現的問題就是典型的案例。原來國有的出租車公司已經私有化,在這一轉制過程中,原巨額國有資產落入私人之手,出租車司機們針對新出現的問題進行合理正當的維權活動,但司機們推舉出來的代表郭如濤卻被警方以「非法集會」罪名羈押,至今也不知是否得到獲釋。詳情請見附文《冤啊,請救救老郭!》。
政府不能緊跟形勢的變化調整勞資之間的關係,是當前值得注意的一個重要問題,我們希望中央政府對此引起高度重視,不要使勞動與資本的天平傾斜得太厲害。新一屆中央政府還特別要注意: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權力會越來越傾向於與資本勾結,這是因為權力可以從中撈到好處。在這種新情況下,只有通過勞動自身的維權活動才能遏制權力和資本的力量。
在計畫經濟時期,勞動與資本的矛盾就是勞動與政府的矛盾,因為資本屬於政府,政府是公共資本的代表者,但是在市場經濟下,某些勞動與資本的矛盾已與政府無關,是勞動與私人資本的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各級地方政府要妥善解決和處理好當地出現的問題,既要保護好資本方的合理權利,又要照顧好勞動方的正當權益。如果過度偏袒資本,引起的社會後果將是中國今後的重大隱患。
目前,通過勞動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已經可以看出,勞動與資本這駕天平已經傾斜的非常厲害,勞動已經退縮到十分弱小的地位,如再不加以矯正,可能會出現各種社會問題。而解決的辦法只能是加強勞動組織的建設和發揮勞動組織的作用。
五、當前我國勞動關係對勞動收入的影響
從我國當前的經濟發展程度看,我國正處一個初期工業化的歷史階段。在這一歷史階段,社會經濟組織中的勞動關係大多是雇佣式的契約關係,平等合作性的勞動關係只佔很小的一個比例。並且,隨著我國工業化程度加深和經濟市場化繼續深入,越來越多的個體勞動者[自耕農農民]將進入到組織性的經濟活動中來。雇佣式的契約勞動關係將在很長的一個歷史時期佔主導地位。
與契約勞動關係相對應的是工會政治和基本人權政治,因為契約的本質是談判,但談判就必須有組織,談判就必須講平等,沒有組織的談判是沒有力量的,沒有基本人權意識就很難有公平。力量的強弱可以導致談判結果的不同:平等的、不平等的和不對等的談判。要想取得合理的收入分配,需要的是勞資雙方進行地位平等和力量均衡的公平談判。在這一過程中,如果資方的勢力過大,將產生對勞方不利的分配結果。如果勞工方的力量過強,也容易產生對資方不利的影響。今天在歐洲一些國家裡,就有工會力量過強的現象。而我們國家的情況正好相反,勞動已很難組織起有力的談判。
說到底,即使是契約式的勞動關係也需要政治制度的支持和保障。如果與這種工業化程度相對應的政治制度不能保證普通勞動者的權益,那麼勞動成果將最大限度地被資本和特權所佔有。北歐國家之所以有那麼多的中產階級和那麼小的貧富差距,是與其國家的人文基礎和政治制度分不開的。
經濟關係的實質是政治關係,如果一個國家人際間的政治關係不平等,就很難有平等的經濟關係。諾貝爾獎獲得者阿馬蒂亞•森通過對南亞國家的研究已經發現,人們的經濟地位完全是由其政治地位即政治權利所決定的,如果一個國家裡等級森嚴,特權盛行,這個國家裡就很難有均衡的社會發展。
因此,改變中國勞動收入和勞動關係的現狀,已經需要政治改革的支持了。而這種政治支持的實質是:我們的政府到底是要滿足社會中哪一部分人的需求?我們政府的關懷向哪個方向傾斜?說到底,中國要完善市場經濟下的力量制約式的政治制度,完善普通公民的人權保障,向弱勢群體放權。
在實際工作中,最重要的是要保護像郭如濤這樣的勞動代言人!而不是打擊和壓制這樣優秀的勞工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