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12-22 17:19:00作者:
殺人滅口,丟車保帥,我想這裡面的交易就是最高法想對劉湧秉公執法將劉湧殺了,以平民憤,同時把那7億資產給沒收了,迅速的把劉湧殺掉,這樣既平民憤又發財,又保護了某些人,一石數鳥,這就是最高法提審不公開的原因,但劉湧及其家人也不苯,所以才有記者會一說相威脅,最高法只好妥協了,這就是劉湧迅速被殺,而沒有判沒收財產的原因。這樣是一個很惡烈的先例,為了保護某些人而枉法裁判,對於最高法來說是得不償失,殺劉湧雖糊住了一般百姓的嘴,但懂得法律的人一看都知道這麼做的用意,從而失去對法律的信心,法律人本身對最高司法機關失去信心,而一般百姓也不是傻瓜,回過味來,對最高法對中國法院是什麼評價那就可想而知了。這樣以來,恐怕失去的就是民心。而那些等待觀望的黑道家族,對此判決可是拍手稱快了,因為這判決對於她們來說無疑是福音,犧牲一個人而家族的物質基礎還繼續存在,只要人不死絕隨時可以東山再起,在現在這個社會,對於黑道家族來說,不是最好也是比較好的結果了,這代表一有機會,她們隨時可以復仇。而對於那些曾被他欺壓的人來說今後恐怕也睡不多安穩的覺了。
最高法做了這樣得不償失的事,可能是主事者始料未及的,但在那個時刻,在劉湧威脅要開新聞發布會的那個時刻最高法卻選擇了犧牲法律,保護那些不該保護的人,這 說明什麼?只能說明腐敗到頂了,只能說明主事者的短視,為一個集團的利益去犧牲法律的尊嚴,去玩弄法律,去踐踏法律,表面上看是這個集團獲得了利益,實際上失去了民心,最後終將食此惡果,記得我們的老祖先說過,民心不可欺
最高法做了這樣得不償失的事,可能是主事者始料未及的,但在那個時刻,在劉湧威脅要開新聞發布會的那個時刻最高法卻選擇了犧牲法律,保護那些不該保護的人,這 說明什麼?只能說明腐敗到頂了,只能說明主事者的短視,為一個集團的利益去犧牲法律的尊嚴,去玩弄法律,去踐踏法律,表面上看是這個集團獲得了利益,實際上失去了民心,最後終將食此惡果,記得我們的老祖先說過,民心不可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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