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運貨的列車將他當場撞死。他在重慶大足縣的媽媽永遠等不到兒子回家了。
幾個月前,這位少年和同學被老師帶到廣東實習就業。
讀書實習到了廣東
今年6月,大足縣珠溪鎮麻柳村的石仁友看到大足縣國利中學的招生廣告。剛念完初二的他決定去該校讀書。國利中學是所民辦職業中學,其中有一種電子專業的短訓班,學制1-3個月。
6月25日,父親石代彬與國利中學簽下《學習就業合同書》,其中約定:學生學習期滿經考試合格之後,學校頒發全國通用的《結業證書》,學校不但負責安排工作,還對就業學生進行5年跟蹤服務。交了700元學雜費之後,石仁友進入國利中學學習。
學了20多天,學校便送石仁友等40多名學生到廣東博羅縣福田鎮一家電子廠實習,並告知「每月有600元工資」。
7月23日出發前,石代彬還借了1200元交到學校,這是學校收的介紹費和車費。
回家途中客死異鄉
兒子走後一直沒來信,也沒打電話。直到10月份,和兒子同在一個廠的同村孩子李某打電話回家,說境況不好,幹了一個月,東扣西扣,最後只剩下30塊錢。
譚家秀這才知道,去學電子技術的兒子在工廠幹的是扛包之類的力氣活。11月20日,譚家秀接到湖南漣源車站打來的電話,告訴她兒子石仁友被火車撞死了。
漣源火車站出據的死亡證明上,說他是「被一趟貨車當場撞死」。車站工作人員交出一個浸了血的筆記本,石仁友是依靠不停地記錄經過的大橋、隧道來支撐他飢餓的身體繼續前行。火車站也是根據筆記本上的電話,找到譚家秀的。
石仁友之死該誰負責?
大足縣國利中學安置辦主任陳新菊昨日接受採訪時說,學校和廣東的那家電子廠是聯合辦學:學生去培訓3個月,合格就留下來;不合格,學校就接回來繼續學習。
據她回憶,10月30日,她正好去廣東這家電子廠。當時石仁友因為在寢室睡覺,曠工三天,被廠裡認為是自動離職。陳新菊說:「廠方不可能讓這些學生干體力活。」但一位和石仁友同去的學生證明:「我們最長的工作時間在12-15小時。」
陳新菊說,在石仁友離開工廠時,她曾問他還有沒有錢,石仁友說有,於是她就沒再過問。她承認是自己「照顧不周」。
石仁友到底是不是該校的學生?校長吳衛東說從道義上講,學校可以給點「表示」,因為畢竟是他們的學生。回過頭來,他又否認「學生」一說,稱石仁友「是廠裡的人」。究竟學校有無責任,他稱,等待司法部門認定。
重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