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5天的賴昌星難民上訴案已於當地時間18日下午結束。5天來,加拿大移民部律師和賴昌星的辯護律師對移民部去年拒絕賴昌星難民申請一案進行了辯論。
加通社報導說,加拿大移民部律師18日透露,正在溫哥華聯邦法庭進行的賴昌星難民上訴案已接近結束,聯邦法官可能趨向於確定審理賴昌星難民案的審查小組去年是否作出合理的裁決。據悉,加拿大聯邦法庭很可能推翻難民審查小組的裁決,責令另一個難民審查小組對賴昌星難民案進行重新審核。
不過,加通社18日指出,如果審查小組同意聯邦法官的這一裁決,那麼賴昌星和曾明娜的難民上訴案的程序,將面臨由加拿大移民部另一分支機構所進行的另一個「冒著有可能被送回中國的風險的複查」。
而法新社最新消息說,加拿大外長比爾.格蘭厄姆應中國外長李肇星的邀請將於20日到23日訪問北京,雙邊關係中最突出的問題是賴昌星的命運。兩國外長很可能會針對此事進行探討。
加拿大移民部律師萊斯尼克(Esta Resnick)18日在她的最後陳述中強調,只能對去年由兩人組成的難民審查小組的裁決進行複查,當時審查小組發現賴昌星和曾明娜兩人都不符合加拿大難民協定的標準。
萊斯尼克當天在法庭上告訴法官麥克基(Andrew MacKay),「現在這個法庭的問題是,『他們的證據是否支持審查小組所做出的結論?』這些證據對最後所得出的結論是否合理?萊斯尼克還提醒法官,去年向難民審查小組所提供的證據,也同樣不符合加拿大法庭的標準。
據悉,加拿大移民部律師在去年進行的長達5個月的賴昌星難民案聽審時,曾告訴難民審查小組賴和曾都不符合加拿大難民協定的標準,而這個標準只適用於那些有因種族、宗教、民族、社會組織成員或政治主張等原因而擔心遭到迫害的人。
加通社稱,聯邦法庭有可能推翻難民審查小組去年的裁決,命令一個新的審查小組重新進行複查。如果審查小組同意法官的裁決,那麼賴昌星將會重新面臨一個由移民部進行的、有風險被送回中國的複查(Risk-of-return)。
而賴昌星的律師邁塔斯(David Matas)則向聯邦法官重申,如果賴昌星被送回中國將必死無疑,儘管中國政府曾保證過不會處死他。邁塔斯還告訴法官,那些由賴昌星前部下指控其犯罪的證明材料都不可信,因為加拿大官方無法判斷這些材料是被迫交待的還是主動坦白的。
據悉,在難民上訴案審理期間,曾明娜並未出現在法庭上,只有賴昌星天天到庭,同一名翻譯坐在法庭後面。賴昌星於1999年8月進入加拿大,一年後在尼亞加拉大瀑布賭場賭博時被逮捕,他的妻子曾明娜也於同一天在溫哥華被捕。隨後進行了拘留聽審以及難民聽審。
目前賴昌星與家人被允許居住在溫哥華一處公寓裡,但行動受到嚴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