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6-05 23:09:00作者:
6月1日,本是孩子的節日,但在溫州文成縣南田鎮卻發生了一起不尋常的悲劇:溺水的孩子被救起,卻因為過往的車不肯送其去醫院,而失去了搶救的最好時機。
當天中午,南田小學的4名小學生(一名為13歲女孩,其他3名為8歲男孩)約定到村外的水庫去游泳。小男孩林林游著游著,就往深水區去了。沒多久,其他孩子發現林林不見了,大家嚇得連呼「救命」。
這時,南田中學初二學生劉時毅剛好路過,一頭紮到水裡救人。不一會,就在水底找到了林林。他把林林弄上岸,馬上給他做人工呼吸及一些簡單的胸部擠壓動作。林林吐出了一些水和食物,人處於半昏迷狀態。
由於地處比較偏僻,劉時毅背起林林就往附近村子跑去。大概跑了半公里路,劉看見一間房子前停著一輛農用三輪車,好說歹說,說動了司機,不料,又跑出司機老婆,攔在車頭,硬說不能拉死人。
正當他失望時,又開來一輛摩托車。開車的男青年看了看林林,說「沒救了,不用送了」掉頭就走。邊上圍了不少群眾,卻一個個愛莫能助的樣子。劉時毅只好跑到一戶村民家,打電話向派出所求助。
當天下午兩點,警車送林林去醫院。但院方告知,因錯過搶救時間,林林救不活了。
採訪手記:這場小學生溺水身亡的悲劇原本可以避免。學校放假是為給孩子一個愉快的節日,家長作為監護人應該履行好自己的職責。悲劇發生後,一位初中生挺身而出,卻無人再加以援手,活生生地把孩子給耽誤了。那些因忌諱而拒絕救人的村民,他們的愚昧和無知是否該受到良心的譴責。
今日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