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琦何罪之有?據成都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2001)成刑初字第49號》指控說,2000年3月至6月,被告人黃琦及其開辦的「天網尋人」網站主頁設置「走向論壇」、「網海拾遺」、「遙看中華」等欄目,並在「走向論壇」欄目登載《中國民主黨綱領》;在「網海拾遺」欄目收集發表《可也不可預測的大陸將來》、《六四不是事件、不是風波、而是屠殺》等文章,在「遙看中華」欄目中鏈接「中國人權信息量中心」發布的「兩公民要求平反六四被捕」、「大赦國際:213名六極|政治犯被關押」等信息。
以上就是黃琦的所謂罪行。其被指定的罪行可以歸結為兩點:1、黃琦開辦了一個網站;2、黃琦在網站上發表了被當政者認為顛覆性的信息。
這種公開剝奪公民憲法權利(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現代文字獄的審判是可忍而孰不可忍!這是向全中國5500萬網民肆意宣戰的可恥行為!這是肆無忌憚地和為所欲為地破壞網際網路資訊自由流動的犯罪行徑!
黃琦無罪!無罪之人被枉法審判,就是審判機關的職務犯罪;無罪之人被審判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判為有罪,就是惡法的自我犯罪!
黃琦之無罪,在於他有權利進行自由的言說。言者無罪,聽之任之;言者自由,無可厚非。不讓言說的社會,是個什麼社會?不讓言說的世界,是個什麼世界?
只有極權專制的社會,才不許人民隨心所欲地言說;只有強權暴政的世界,才是封住嘴巴的世界。中國大陸的現實,與此有何異樣?
黃琦之無罪,在於他可以在網路虛擬空間裡天馬行空地穿行,無可阻擋地吶喊咆哮,霹靂閃電地橫空出世!網路的世界,是無限自由的世界,是心靈解放的浩瀚無垠的宇宙。誰阻擋互連網路的發展,誰就是擋車的螳臂,撼樹的蚍蜉,可笑而不自量力,並遲早要被歷史的車輪輾得粉碎!
網際網路因其無限自由的秉性,注定要推翻一切封閉的極權專制的醜惡勢力;網際網路因其海納百川的特點,必定迎來中國大陸的全面進步與現代化事業的不斷攀升!網際網路是不可戰勝的,相反,它卻能戰勝一切束縛它、限定它、損害它的形形色色類似於「莫談國是」的暴政之束縛;黃琦是不可戰勝的,因為他具有網際網路固有的資訊自由的真精神;中國大陸自由與民主的潮流是不可戰勝的,因為美好的願望深沉地積澱在我們每一個人的心中!
黃琦之無罪,就在於信息無罪、知識無罪、智慧無罪、文章無罪、夢想無罪、小說無罪、散文無罪、政論無罪、詩歌無罪、評述無罪、指點江山無罪、實話實說無罪、揮斥方遒無罪、痛罵金鑾殿無罪、掀翻帝王寶座無罪、弔民伐罪無罪、尋找失散親人無罪、覓回已逝良心無罪、恢復人性無罪、推進言論自由無罪、開辦網站無罪、七嘴八舌無罪、莫衷一是無罪、把極權打翻在地無罪、把專制頂戴扔進太平洋無罪、把江澤民似的袁世凱氣得老眼昏花半死不拉活無罪、把屠夫薩達姆似的江太上轟隆轟隆地斬首無罪!
如果自由無罪、民主無罪、法治無罪、人權無罪,那麼,黃琦為什麼有罪?如果政治文明無罪、改革開放無罪、WTO無罪,那麼,黃琦為什麼有罪?
如果真實被遮掩、網際網路被查封、資訊不能自由流動、自由的心靈只能在黑森森的鐵窗下煎熬著、飲泣著、滴血著、緘默無語著,那麼,這,究竟是誰之罪?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