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市人民政府指示精神,爲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穩定發展農業生產,穩定糧食市場,保證國家掌握充足的糧源,現按你戶承包耕地面積情況,經研究決定今年分配你戶糧食定購任務合計谷什_____市斤。其中小麥_____市斤(折谷什_____市斤),稻穀_____市斤。
完成國家糧食定購任務是農民應盡的義務,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一九九八年 月 日(簽章)
可別輕視這本小冊子。它是寄生在中國農民身上長達半個世紀的「吸血鬼」(顧准語)──統購統銷制度的歷史證明材料。
1953年出臺的統購統銷政策,原創於日本佔領時期。日本人把它叫做「徵購」、「配售」,滿洲國政府把它叫作「出荷」,蔣介石政府則叫作「田賦強實,徵購征借」。1952年,在朝鮮半島戰爭的大環境下,新生的毛澤東政權決心完成日本佔領軍以及剛剛被打倒的蔣介石政府的未競事業,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統購統銷制度。據薄一波在《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中介紹,導致這種對農民極不人道的政策提上議事日程的起因是糧食部1953年6月2日向中央的報告。該報告稱,1952年7月1日至1953年6月30日的糧食年度內,國家糧食赤字40億斤,由於1953年小麥受災減產,預計下一年度糧食形勢相當嚴峻。時任中財委副主任的薄一波經調查後分析糧食緊缺的原因有兩個:一是1953年比上年新增城鎮人口663萬,商品糧供應量增大,二是農民人均年消耗糧食比1949年前多70斤。薄一波向毛澤東報告道:「過去山區農民一年只吃上十頓白面,現在則每個月可以吃四五頓、七八頓,麵粉需求量空前增大了,這是國家收購小麥困難的主要原因之一」。爲了維護剛剛到手的政權,爲了緩解「小平同志說:我這個財政部長可是一個銅板也沒有」的困境,在農民們毫不知情更不可能同意的情況下,當年10月16日和11月19日,中央和政務院先後發出了《關於糧食統購宣傳要點》和《關於實行糧食的計畫收購和計畫供應的命令》,強制要求從當年12月初開始,在除西藏和臺灣的全國城鄉開始實行糧食統購統銷。通過實行這種政策,向農民空手套白狼,到1954年6月30日,「購銷相抵,庫存有了較大幅度的增加。難關渡過了,形勢緩和了」。同時,可以想見,農民們吃白面的頓數也就和「翻身作主人」以前沒什麼兩樣。
自己辛苦種出來的糧食自己卻沒有支配權,不能多享受,還不能待價而沽賣個好價錢,當時,農民們是十分抵制統購統銷政策的。儘管薄一波在講述這些不大光彩的事情時用語相當隱晦,但回憶中還是有多處文字折射出當時農民反抗的跡象,「統購中國家同農民的關係是緊張的,強迫命令、亂批亂鬥、逼死人命等現象都發生過。個別地方還發生了聚眾鬧事的事件」,「結果,各方面都搞得很緊張,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受到嚴重影響,糧食產量長期沒有大的突破」(《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之十二「統購統銷的實行」)。
統購統銷實行的半個世紀中,雖然政府偶爾也會提高糧價給農民們一點甜頭嚐嚐,但總體上講,這個制度給農民帶來的是殘酷的掠奪。由於統購統銷後糧價主動權牢牢掌握在政府手裡,農民的利益從此受制於人。政府一方面壓低農作物收購價格,另一方面抬高賣給農民的工業品價格,人爲地製造所謂的「剪刀差」,極其殘忍地完成了國有工業的原始積累,養活了、養肥了糧食系統數以千萬計的職工和蛀蟲,可以說,糧食部門的每一座高樓、每一輛小車、每一頓盛宴、每一元獎金,無一不是農民的血汗──早在1940年代,顧准就將當時在江南抗日根據地從事糧食工作的幹部稱爲「吸血鬼」。根據北京大學王思斌教授的資料,通過強制性的統購統銷和「剪刀差」 ,將農民的勞動所得抽入工業和城市中去,僅1953年至1978年的25年中,國家從農民的錢包裡就多掏了6000億。1959--1961年餓死2000萬人,其中就有統購統銷制度實施中強行征「過頭糧」的「功勞」。統購統銷對農民的剝奪罪惡之深,只要將韓國日本和我國等傳統農業國家農民們現在的境況作個對比,不難發現,正是拜統購統銷等「中央好政策」之賜,我國和前蘇聯等國農民才墮入代代赤貧的悲慘境地。
到1980年代中後期,統購統銷政策弊端日益突出,但這時否定統購統銷的著眼點也並非因爲其刮農之害,而是因爲它「成爲政府的包袱,各級財政不斷賠錢,各種價格補貼中,大頭就是糧油補貼。1988年糧油補貼突破300億元,成爲財政的一大包袱」(薄一波,同上)。1990年代末期,統購統銷政策終於走到了盡頭。朱鎔基執掌國務院後,著手改革這項吃人吃錢的壞制度,希望通過改革甩掉包袱,同時儘可能的讓農民得利。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有一套比較嚴密的程式設計,上面所引證的小冊子就是這次改革的產物。通過那本小冊子我們隱約可以看出,這次改革是透明和公開程度較高的,基層政府在執行時很在乎貫徹落實國務院的規定,不再徵收「過頭糧」。但是,下面執行得再好又如何呢?能否挽救統購統銷制度麼?歷史事實已經證明,執行好統購統銷政策規定的最好手段,便是讓它壽終正寢,便是讓糧食走向市場。
回顧統購統銷制度的興衰史,只爲了反駁一個流行說法。這種自欺欺人的說法以極力美化中央決策層爲宗旨,說什麼「中央的政策好,都是下面執行錯了」。統購統銷由無到有,再由盛轉衰的失敗史剝奪史充分說明,禍國殃民的不是(或主要不是)下面執行層次的問題,正是中央的政策有大問題。
中央政策與人民利益根本相背的情況非常之多。與用電,通訊,能源,鐵路公路交通等壟斷行業有關的指令性計畫、指令性價格有關的法規,在照顧壟斷行業利益時,另一面就必定以犧牲消費者(民眾)的利益作代價。中央爲什麼會出臺這樣的政策呢?其原因大致有三:一是維護當時執政地位的需要,明知人民反對也要霸王硬上弓,不顧人民的死活,像上面所述的統購統銷政策出臺就是實例。二是爲了照顧部門利益,國家以行政法規規定的各種高額收費文件,干預市場的「指導價」政策等說明瞭這一點。三是不明下情,盲目決策,或者未考慮各地情況有差別,這樣的決策也叫官僚主義,再常見不過,就不必舉例論證了。
當然,最主要的最根本的原因只有一個,這就是,中央在制定政策時未經過政策的作用物件同意,也未經過充分辯論和聽證,易而言之,就是立法由官僚們包辦了。由一心爲自身考慮的官僚們包辦制定出的政策和法律,如果是好的,那倒是咄咄怪事。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