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2-12 07:07:00作者:
據檢察日報報導,因未能滿足一己私利,竟然三次放火,焚燒白雲山道觀的陝西省佳縣白雲山旅遊公司原黨委書記馬李均,日前被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2000年,白雲山旅遊公司原總經理被免職調離,時任該公司副書記的馬李均自認為有望接任總經理,但事與願違,總經理一職被他人接替,馬李均極為不滿,遂產生報復社會的惡念。
2000年1月6日凌晨,馬李均放火將白雲山山門燒燬。2001年8月24日,他又將白雲山三清殿門窗、橫樑點燃,幸被民警發現及時扑救,才未釀成大禍。同年11月25日,馬李均再次故伎重演,用汽油將白雲山五龍宮正殿點燃,致該殿焚燒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