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說明:民工街上敲鑼討工錢/2003年1月17日,幾名安徽民工在武漢一家銀行門前敲鑼討工錢,他們還把欠薪者的姓名和所在的單位、科室寫在大牌子上。據一民工介紹,這家銀行一名職工欠他們一萬多元家庭裝修的工錢一直不給,現在沒錢回家,只好出此下策。@
*廣州:不給錢就跳塔
據廣東新快報1月18日報導,1月16日,廣東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附近一工地上,4名負責塔吊安裝的工人分別爬上兩座高達50米的塔吊吊臂,要求施工單位付給他們4.8萬元,否則便要往下跳。這4名工人因工錢問題與施工單位鬧僵。他們爬上塔吊後,要求後者付3萬元。待施工單位籌措了3萬元送上塔吊後,4人又加碼到4.8萬元。無奈之下,施工單位將1.8萬元再次送上去,又經過半小時的談判,4名工人才先後下來。
*河南鄭州:跳樓討工資
1月14日上午,四川男子劉聯爬上鄭州市北環路一棟在建的百米高樓上,欲跳樓輕生。警方趕到協調,方避免悲劇發生。 去年,20歲的劉聯和哥哥從該大樓工程轉包商汪成泉處取得了大樓的外架工程承包權。做完工程後,對方卻遲遲不付8萬餘元的工錢,兩兄弟經濟陷入困境,每日以清湯挂面果腹,且要安撫上門討工錢的20多個民工。無奈之下,劉聯選擇了跳樓。
*深圳:爬上塔吊討欠薪
1月8日上午8時起,7名四川籍民工爬上深圳科技館後面的瑋鵬花園工地高達40多米的塔吊,以跳樓相脅,欲追討被拖欠的工錢。但承建方中建四局並未理睬。下午4時,7名民工只好爬下塔吊,但聲稱如不解決問題還要上去。
*山東濟南:民工自焚討薪
據新華網山東頻道1月8日消息,1月2日下午1點左右,在濟南打工的四川籍民工徐天龍,為替民工討要拖欠的工錢,被包工頭指使手下人毆打,氣憤之極欲點火自焚,與包工頭同歸於盡,造成自身嚴重燒傷,被送往濟南市中心醫院急救。
新華網稱,據瞭解,民工在採取極端行動之前,無一例外都多次與包工頭交涉,希望通過正常渠道討回工錢,但他們等到的大都「除了失望還是失望」!
記者到醫院採訪,問已被汽油燒得「面目全非」的徐天龍:現在國家已經有相關規定制止惡意剋扣民工工資的行為,你為什麼不尋求法律渠道解決問題,而選擇「自焚」?沒想到,徐天龍的情緒一下變得激動起來。
他說:「走到這一步,都是包工頭逼的。工友們眼巴巴等著發錢回家過年,可包工頭不但不給錢,還出手打人,要是你,這口氣能嚥得下嗎?」說起討工錢的經歷,他說:「之所以不想再找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是因為我們知道找也沒用,一點用處都沒有!」他向記者講述了與工友岳友賢一起討工錢的遭遇──
去年4月到10月底,他們40多名民工在山東聊城市一個市場建設項目中打工,現在工程已結束2個多月,民工們一直在催要工錢,但包工頭只給了少部分工錢,仍拖欠11萬元。40多個民工來自全國五六個省,有一半回家了,一半還在山東等著要錢。為討個說法,徐天龍和岳友賢先後到了信訪、城管、鎮和司法部門,可接待他們的人要麼說「不管這種事」,要麼勸他們別打官司,因為即使贏了也是「贏理不贏錢」。「沒用,找部門沒有用」,是記者採訪過程中民工說得最多的一句話。由盼望到失望再到絕望,民工們剩下的只有聲聲嘆息。
*警方嚴懲引網民辯論
中國民工被迫採取極端行動追討欠薪頻頻發生令當局尷尬,讓警方頭痛。據報導,深圳警方表示,民工「跳樓秀」嚴重影響警務工作,警方將對「跳樓」民工進行嚴懲。人民網報導,去年10月10日,因向老闆索要工錢不成而爬上幾十米高塔吊以死相威脅的兩名外地民工,被北京警方以擾亂社會治安為由依法拘留了。北京市有關部門去年發布消息說,再有往塔吊爬者,按《治安管理條例》以擾亂治安拘留。
當局的做法引起網民不滿,中國網際網路上展開了熱烈的討論。 「網易」開闢了民工討薪「跳樓秀」是否違法的專題討論, 提出了如下問題:「民工跳樓討薪是否違反《治安管理條例》?處罰是否恰當?」「民工跳樓討薪是否觸犯刑法?」「警方處罰民工跳樓是否涉嫌濫用權力或者逃避責任?」「如果民工跳樓討薪違法,那麼其他跳樓、跳河尋短見的人是否違法?」
有關評論指出,無論是從法理還是從情理來說,應該受到「嚴懲」的都是那些靠榨取民工的血汗發財致富而不給報酬的老闆們,無權無勢、只求勞有所得的民工們何罪之有!
評論說,這種行為本身已經將民工的弱勢地位表現得淋漓盡致,懲罰跳樓民工的行為於情於法於理都不合適。嚴懲跳樓者,並不能解決民工的現實困境,反而會更加重對他們的打擊,增加他們的對立情緒。
*社會麻木,抗爭代價高昂
還有文章表示,正如「烈女」跳樓並非某些站著說話不腰疼者所說的「不珍惜和善待生命」或是「把生命看得比貞操還重」,而是我們的社會神經幾近麻木,正義對邪惡、弱者對強者的抗爭,只有付出十倍、甚至百倍的代價才能引起有關部門和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民工跳樓也不是民工「把錢看得比命重」,而是他們最基本最正當的利益被某些人垃圾般漠視踐踏,在喊破嗓子也無人關心無人問的前提下,為了引起媒體和有關部門有關領導的注意,不得已而為之。
文章說,總而言之,「跳樓秀」不是民工的錯,然而,令人不寒而慄的是,在形形色色的看客當中,對跳樓民工抱有「怎麼還不跳」的卑鄙心態者卻不在少數,懲罰「跳樓秀」恰是民工老也不跳的宿命。實行懲罰或許可以減少但不能杜絕「跳樓秀」現象,反而極有可能導致真跳,或者產生比真跳還過激的行為。
文章指出,如果說「烈女」是這個時代最無奈的英雄,那麼,上演「跳樓秀」的民工就是這個時代最悲慘的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