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11-17 18:44:00作者:
星島日報17日報導,加拿大高等法庭日前拒絕了一名關押了近二十年的華裔男子要求提前釋放的要求,報導說,這名曾經凶殘姦殺一名十六歲印尼少女的華裔男子在服刑十九年後尋求提前釋放,但遭到高等法庭法官嚴詞拒絕。
法官麥康斯(DAVID MCCOMBS)15日表示,他贊成檢控官卡爾沃(PAUL CULVER)和克拉芙(JENNIFER CRAWFORD)的看法,蘇田波(TIEN PO SU)是一個危險、自私的人,同時仍是一名凶暴的性侵犯者,對於他人構成極大的威脅,不應予以提前釋放。
報導說,此案發生在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九日,當時三十九歲的武術家和舉重運動員蘇田波潛入交換學生德莉娜(DELINA HENG)在多倫多的公寓,殘暴強姦和殺害了這名年僅十六歲的少女。法庭文件顯示,當時死者身上遍佈電線抽打和絞殺傷痕,以至法醫無法確定到底何為致死原因。
德莉娜來自印度尼西亞,同姐姐一起在多倫多大學學習。認識她的人表示,德莉娜是一位聰明、善良和樂於助人的女孩。在案發當天,德莉娜在參加了兩場考試剛剛步行返回住處。蘇田波扭斷了德莉娜住房門上的鏈鎖,將德莉娜拖入臥室施暴。
蘇田波因此被控一級謀殺罪,在一九八五年被裁定罪名成立,並被判處終身監禁,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前不得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