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麗華:中國:人權惡名昭彰年年上美黑榜

發表:2002-11-13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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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中國系列之二》臺灣自由時報記者鐘麗華特稿/中國在召開十六大前夕,逮捕兩名異議人士,同時打壓東北的工潮,在昨日的開幕式當日,幾位人士意圖進入人民大會堂前廣場,也遭公安強制驅離;不僅如此,中國政府加強管制網際網路,防止出現負面消息,這僅是召開十六大的「準備工作」,卻是中國踐踏人權的縮影。

 根據美國國務院的「二○○一年各國人權報告」,中國人權記錄仍然惡劣,除了不尊重宗教、出版、集會結社等自由,還有非法逮捕與拘留、農村童工、人口走私等問題。

 就在中國領導人江澤民上月訪美前夕,國務院發表「國際宗教自由概況年度報告」,點名六個國家打壓宗教自由,中國榜上有名,且連續三年登上黑榜。報告指出,中國制定「邪教法」,對於未獲許可的宗教團體及法輪功嚴重迫害,已有五百多名「有名有姓」的法輪功學員被打死,這還不包括查不到姓名的冤魂。

 事實上,美國總統布希在「布江會」上也重申,任何國家不應以反恐來壓抑少數民族或異議人士,他要求中國釋放政治犯、尊重宗教信仰及維護港人權益,同時鼓勵中國與西藏領導人對話。

 不過,江澤民宣稱,在中國經濟與國力的成長下,人權狀況現正處於不斷改善的最好時期。

 許多人相信,中國加入WTO、並將舉辦二○○八年奧運,伴隨著經濟成長,人權狀況必然改善,但台大經濟系教授張清溪對此表示悲觀。

 張清溪認為,經濟帶動民主發展的「中產階級理論」,並不適用於中國,因為中國經濟成長的受益者,幾乎都是政府官員、國營事業,政治控制經濟,「錢權交易」及「權力市場化」的結果,既得利益者都具有政治背景,不可能回過頭來要求民主政治;而中國從去年開始,准許企業家加入共產黨,就是強化此種扭曲的政商關係。

 台商在如此的政商關係下,人權也面臨嚴重威脅,兩名台商在今年內各自出書,說明在中國遭受迫害的親身經歷。

 林志升的「從中國大陸出逃」,敘述自己原本在四川經商,風光之至,沒想到遭到覬覦,成都市政府與人民法院聯手脅迫他簽字承認莫須有的債務,他在被軟禁時,發現自己有生命危險,遂展開三千公里大逃亡。學者從商的高為邦則在「大陸司法迫害台商實錄」中,敘述所開設的公司被構陷的過程,在地方政府包庇不法、保護特權欺壓下,他從債權人變成債務人,原本想訴法追討,但在人治重於法治的中國,根本無法使力。

 張清溪估計,至少有數百名台商蒙受不白之冤,被打入深圳的黑牢中。

 中國迫害人權的魔爪,更長驅直入香港,最近香港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諮詢文件,擬無限擴張國家安全範圍,禁止台獨份子、民運人士以及法輪功學員訪港,一旦觸法,當地警察可直接逮捕拘留,該條文因而遭到國際人權團體強烈抗議。

 最近引起人權團體注意的不只這樁,中國濫用精神病治療法手段,對付遭到逮捕的異議人士,特別是用來對付法輪功學員,世界精神病學會(WPA)已高度關注,並在今年八月於日本橫濱召開第十二屆年會中,投票通過一項決議,將在明年五月前組團赴中國調查,一旦屬實,可能取消中國WPA的會員資格。

 中國人權已成為國際政治關心的重點,也是中國形象上「永遠的痛」,但十六大的焦點卻集中在領導人接班,完全漠視人權議題。

 臺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魏千峰律師認為,除非中國放棄共產黨領導地位,否則人權問題很難改變,因為在中國,從人民的基本權利到法院審判都必須服從共產黨指導,只要一句「違反黨的紀律」,無罪也會變成有罪。

 他強調,人權是普世價值,也是臺灣面對中國威脅時,訴諸國際社會最好的「和平武器」。

 而人權從最基本的尊重言論、宗教自由,到勞工權利以及自決權,因此如果中國尊重臺灣對統獨的選擇,也是尊重人權的表現,臺灣為了保護自身的權益,在兩岸交流時,人權應該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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