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社會制度下建立誠信,的確是對誠信的一種曲解加誤導。辦任何一個事情,必須要有一個清楚明白。本身就不敢說個清楚明白,這個事情的本身就是反誠信的。
在一個社會裏建立誠信,其先決條件必須要有建立誠信的社會基礎。在我們這個地方,誠信是建立在道德基礎之上,還是建立在制度的基礎之上,還是二者兼而有之?如果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礎之上,那麼我們這個地方人們道德標準在那裡?人們的道德素質又在那裡?如果誠信是建立在社會制度的基礎之上,那麼我們這個地方的社會制度是個什麼制度?在這個制度之上是否能建立起社會的誠信?如果連這個最基本的問題都不敢說清楚,還侈談什麼誠信!
在我們現今制度下講誠信,的確是風馬牛不相及。因為我們現在的政治制度本身就是反誠信的。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嚴重對立,沒有絲毫的誠信可言。首先統治者不相信被統治者,認為大多數被統治者是愚不可及,相當一部分人是文盲,對被統治者必須實施權力的壟斷,專制的高壓。並且在信息上要進行阻隔,使民可以治之,不可以知之,以杜絕被統治者有獲得反抗信息的機會。被統治者當然也就不相信統治者了,統治者靠編造謊言來欺騙和愚弄被統治者。鄧小平說發展是硬道理,發展來發展去,其結果還是讓一部分的官吏富了起來,而廣大的老百姓還是貧窮落後,這樣的現實結果怎能取信於民呢?中國人的人性在生存的權宜之下,變得越來越利勢,越來越奴性,越來越退化。與誠信相隔得太遙遠了。柏楊先生所著的《醜陋的中國人》,把中國人解讀得淋漓盡致,入木三分。試想,這樣的社會制度的基礎,能建立起誠信嗎?
要想在我們這個地方建立誠信,首要的任務是要進行社會制度的更新。建立誠信從我做起,要把強勢變成誠信的榜樣和典範。讓人們都生活在透明的陽光下,讓人們都還原成實實在在的人。我們要建立社會的誠信,不是所謂的老百姓的「誠實守信」,而是全社會的誠心加信任。一句話,要建立誠信,我們必須脫胎換骨。
專制與誠信是水火不相容的兩回事。也就是說,專制是誠信的天敵。如果要在專制的社會基礎上來建立誠信,這本身就是一種嚴重的欺騙行為。國家的民主化,憲政的程序化,這才是建立社會誠信的基礎。萬丈高樓平地起,沒有牢固的基礎作保證,再好看的空中樓閣、海市蜃樓又有什麼實際意義呢?我們在專制的枷鎖中,還能大談建立社會的誠信,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叫人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