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9-25 07:22:00作者:
今年7月11日,阜新蒙古族自治縣扎蘭營子鄉汪四小學學生小華(化名)給母親寫了一封信,信上說:「媽媽,女兒對不起您,我不是一個好女孩,我現在已不是您的女兒了。兩年前,班主任於老師用毆打、恐嚇等手段,在課間和自由活動時間對我們動手動腳,糟蹋我們,我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接到信後,小華的母親不能相信這是真的,當天晚上,小華母親又來到與小華在同一班的小娟(化名)家,委曲的小娟哭泣半天才說出她的遭遇與小華的一樣。第二天,小華在母親的陪同下到公安局報案。
經過調查,2000年夏至冬季期間,現年48歲的原阜新蒙古族自治縣扎蘭營子鄉汪四小學教師於利,在任三年級班主任時,利用課間和自由活動之機,對三年一班8名10歲左右的女學生進行多次姦污和猥褻。
經過調查,2000年夏至冬季期間,現年48歲的原阜新蒙古族自治縣扎蘭營子鄉汪四小學教師於利,在任三年級班主任時,利用課間和自由活動之機,對三年一班8名10歲左右的女學生進行多次姦污和猥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