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一件,網際網路上盛傳的中宣部曾下達「禁令」,嚴格禁止內地媒體報導中國青基會徐永光(該會法人代表)涉嫌腐敗案等等說法,其源頭不過是一則私人「決定」,無奈經官僚機構層層放大、加碼,才變成中宣部的「禁令」了。
朋友告,自香港《明報》二月二十八日披露「徐永光挪用捐款、違規投資」驚天新聞後,中國希望工程的總負責人徐永光便急匆匆前往中宣部「活動」,懇請該部下達「禁止轉載或自行報導」的緊急通知。熟料,已經先一步看到《明報》的中宣部新聞局李局長,認為「明報的報導,材料翔實,不像造謠」,加之三月初北京召開「兩會」,中宣部的工作焦點瞄準兩會,故徐永光的「活動」未獲成功。
中宣部未下禁令,加之三月初《明報》的報導連篇累牘,言之鑿鑿,因此兩會之上,海內海外,代表委員,對希望工程「是否存在挪用捐款」,徐永光「是否涉嫌腐敗」等議題,十分關注,紛紛提出質詢,遞交議案。
轉眼兩會結束,徐永光終於說服團中央領導再次前往中宣部「活動」,這一次,他們找到了曾經擔任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在團中央一度分管過希望工程、現任中宣部分管新聞工作的副部長吉炳軒。經多方「遊說」,吉炳軒終於在三月二十日被說服,以個人名義下達了口頭通知。
眾所周知,中央宣傳部確實經常下發種種清規戒律,甚至直接下達書面禁令。但這一次,吉部長顯然並沒有下達書面的正式禁令,他只是要求他所分管的新聞局,給廣東省委宣傳部「打個電話」、「打個招呼」。據朋友確認,這通純屬個人決定的電話,不僅事前未曾報告中宣部丁關根(兼部長)、劉雲山(常務副部長)知曉,而且只是打給了廣東宣傳部這一家,內地剩餘的三十個省級宣傳部,都沒有接到這一電話口頭通知。
可惜,這一「個人決定」,經新聞局工作人員「放大」,傳至遠在千里之外的廣東省後,就變成了一則電話記錄。緊跟著,這則電話記錄又被放大變成了一則書面禁令。更加湊巧的是:當天傍晚,廣東南方週末總計四個版的揭露文章,已經交付印刷廠開機印刷了。朋友說:「徐永光神通廣大,據說他是事前就已經知道南方週末將刊登四個版的揭露文章的」。朋友姑且言之,我們姑且聽之。
這則書面「通知」的內文是:
「中宣部新聞局通知:前不久,香港一家報紙報導了所謂中國青少年基金會用希望工程款違規投資的問題,內地一家報紙也以《青基會遭遇信任危機》為題作了相應的報導。該行為嚴重損害了希望工程的聲譽。據瞭解,具體策劃上述有關報導的原中國青基會職工柳楊(女)3月20日又在廣州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所謂『問題』作進一步炒作。請各新聞單位對希望工程的所謂問題及柳楊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一律不得報導。特此通知,請嚴格執行。中共廣東省委宣傳部,新聞出版處。2002年3月20日」。
今天看,這則草率發出的「禁令」當然有不夠周嚴處。倘若《通知》來自中宣部,則落款也應該是中宣部;既然落款是廣東宣傳部,則這則書面《通知》就應該交待清楚:某日、某時、接中宣部新聞局電話通知云云。另外,3月20日,江澤民、朱鎔基、胡錦濤等高層領導均未對此事做出正式「表態」,吉炳軒憑什麼就敢斷言:希望工程的問題是一定是「所謂問題」?
接下來的事情,網際網路上已經說過了:在報紙已經印刷了數十萬份的情況下,三月二十日晚九時許,南方週末的領導才接獲廣東省宣傳部緊急通知。面對突然來臨的書面禁令--這一次,真的是「封殺令」了--曾經在2000年和2001年兩度被迫更換了主編的南方週末報社,不得不決定「屈服」。該報主編以及南方日報的老總們,或許更本就沒時間推敲這份抬頭、落款相互矛盾的書面禁令究竟是怎麼說的。
酒至酣處,朋友又告一驚人消息:吉副部長所犯的錯誤,或許不止這一處,在四月四日胡錦濤做出較嚴厲的書面批示後,吉炳軒竟仍然在六月五日,要求新聞局李局長在五十人參加的通氣會上公然散佈假新聞,稱:國家審計署對中國青基會的審計已經結束,中國青基會以及徐永光沒有經濟問題。朋友耽心:吉部長的仕途,今後可能會遭遇麻煩。
先來看看朋友講述中央高層領導的批示。
據悉,早在去年九月,柳楊等人就曾匿名給中央領導寫信揭發徐永光,沒過多久,舉報信就呈至朱總理案頭,總理閱後,將舉報材料迅速轉給了錦濤同志;錦濤同志又將舉報材料全部批轉給了團中央第一書記周強。
今年三月二十一日,廣東《南方週末》以大篇幅報導希望工程實施十二年來,徐永光涉嫌違規、腐敗後,朱總理於四月四日,在未能正式出版發行的《南方週末》上再次做出批示,請錦濤對此做出「批示」。分管團系統的胡錦濤,迅即於四月五日,做出如下批示:
「周強同志:關於反映青基會的有關問題,去年我就要你們檢查後告我。近來又陸續收到有關材料。望抓緊查實後正式上報。胡錦濤。4月5日。」
此前此後,中央其他領導也陸續在《南方週末》或政協委員提案上做出批示。
京城朋友,特別幫筆者分析了胡副主席批示的內在含義,朋友說:
--中南海裡的人都知道,錦濤同志批示的措辭,從來都比較溫和,這一次算是比較嚴厲了。因為他使用了「青基會有關問題」,而沒有使用廣東宣傳部通知中的「所謂問題」,而且胡副主席還提到了自己去年就「要你們檢查後告我」。這裡應該有兩層含義,第一,暗含著錦濤同志對周強的某種不滿,因為去年十二月,團中央曾報告錦濤同志說:經調查,徐永光除了生活作風問題,在經濟上沒有問題;第二,這也是錦濤同志要給江主席、朱總理等人傳遞一個信息:去年有人舉報後,我就很重視,已經批轉給周強了。
--《南方週末》有關希望工程的報導(摘要),是遞到了江總書記、朱總理、胡副主席案頭的,他們都沒有批示「希望工程內部發生問題,不宜公開」或「徐永光有功,應予保護」等等,因為頭腦清醒的人都可以看出來,《南方週末》的報導是以事實為根據的。何況希望工程腐敗案已在海外鬧得沸沸揚揚了,怎麼還能繼續遮掩和包庇呢?包庇下去,今後中國的慈善、捐贈事業,還要不要到海外募集捐款呢?中央總要給海外熱心的捐款人一個「交待」吧?
--至於錦濤同志,你更應該相信,他和徐永光沒有任何關係,根本沒必要在十六大之前的微妙時刻去「保護」徐永光。錦濤同志在批示的結尾使用了「正式上報」,其實,團中央給錦濤同志呈交報告,從來都是正式的呀,加上一個「正式」,看似累贅,其實是表示此事應該由團中央向中央常委這個「集體」做正式報告,意味著事關重大。
筆者對這位朋友的透徹分析,深表佩服。
熟料,朋友意猶未盡,繼續介紹說:「不知道中宣部吉炳軒是如何考慮的,我沒想到,就在國家審計署根據國務院領導指示剛剛進駐中國青基會之後沒幾天,吉部長就責令中宣部新聞局李局長宣布:審計已經結束,青基會沒問題,對希望工程的所謂腐敗問題,一律不許報導。」
據朋友告,6月5日上午,吉炳軒在省市宣傳部長會議上即宣布:
「有關希望工程『違規投資』的海內外報導,是一兩個犯罪份子提供的虛假材料。對希望工程的所謂問題,各新聞單位一律不得報導」。
6月5日下午,吉炳軒在主持中央新聞單位「通氣會」時,又請李局長代為宣布:「審計署對希望工程的審計、調查,已經結束,結論是希望工程沒什麼大問題」。除了繼續強調「一律不許報導」之外,吉部長還不點名的指責香港《明報》以及內地的《南方週末》、《中國經濟時報》,說這些報社的記者是「拿了一兩個犯罪份子提供的材料,就敢往外捅!」並得意洋洋宣稱:「幸虧我們及時卡住了南方一家報紙(指《南方週末》)的出版發行,要不會造成多大影響啊!」
朋友感嘆:吉炳軒「審計結束」、「不許報導」的說法和禁令,各省宣傳部長和北京新聞單位的負責人都聽見了。傳達下去,得知這一說法和禁令的記者、編輯成千上萬。因此,內地新聞界對希望工程腐敗案,更加噤若寒蟬了。
但朋友進一步介紹了來自國家審計署李金華審計長(朋友強調:內地審計署的最高領導,不能稱作「署長」,準確的稱謂應該是「審計長」,有時候,新華社的消息也會搞錯呢):的準確說法:徐永光雖然早在今年4月16日即透過新華社發布消息,公開「邀請」國家審計署對希望工程捐款收支情況進行「專項審計」(注意,徐永光要求只進行「專項審計」,不進行「全面審計」,這裡有微妙區別),但國家審計署豈是徐永光能夠隨意「調遣」的。因此,直到國務院領導批准同意,審計署才接受委託,組成十人左右的審計組,於5月21日進駐中國青基會。
朋友說:第一,國家審計署進駐青基會後,設立了一個專用電話:010-64033897。你可以撥打這個電話核實(筆者按圖索驥,於七月初打電話核實,果然審計署工作人員還在青基會)。第二,外行人不瞭解,按照審計程序,制定「審計方案」需要兩週時間,審計進程需要一、兩個月時間,審計結束,審計人員回到本單位起草審計報告,又需兩週時間。即使按最快的速度,也要兩、三個月時間才可能拿出審計報告、對外公布。第三,眾所周知,如果審計署的審計、調查真的在6月5日已經宣告結束,他們難道會秘而不宣麼?要知道,有關希望工程以及徐永光的事情,那可是今年兩會上代表、委員議論的熱點話題之一。即使按照兩會規定,有關部門也應給代表、委員一個正式答覆,可是,從中宣部6月5日宣布「審計、調查結束」、「一律不許報導」迄今,人們並未聽到有關此次審計的任何消息吧?
筆者驚呼:對呀!若江澤民、朱鎔基、胡錦濤執意要保護希望工程內部存在的腐敗分子徐永光,國家審計署完全可以裝裝樣子,進駐之後審計上一個月,就宣布青基會的徐永光沒有經濟問題!既然沒有草草宣布,既然審計署真的在希望工程實施機構中國青基會內認真審計,那麼海內海外關注此事的人們,就不能得出「中共打算死保希望工程腐敗案」這一錯誤結論!
聽罷朋友如此介紹,筆者真的要為吉炳軒副部長的仕途擔心了。
(據悉,國家審計署的審計,將於近日結束,進駐青基會的工作人員,將於近日撤出,但他們回去之後起草、製作《審計報告》,還需要一段時間。因此,這份事關重大的審計報告,相信要等到中央北戴河會議之後,才會正式公諸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