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人對那些一心想要進入美國主流社會的中國人潑冷水,說:"只要你改變不了你的黃皮膚,你就永遠不會被美國人當成美國人。"照這樣說,中國人按定義,按標準就是不可能融入美國主流社會的,除非整容術能改變人的膚色,或者除非混血以消除膚色差異,或者除非美國改變顏色,不再以白人為主體--這倒不是不可能。
顯然,上述定義或標準對於我們討論問題是不合適的,因為大多數人關心的問題實際上是:如何才能使具有天然差異的不同族裔水乳交融。融入是個相對的概念。即便你宣稱黃皮膚的中國人永遠不可能融入以白人為主體的美國主流社會,嚴格分析起來,你的意思無非是說不可能百分之百的融入而已。
一位名叫劉柏川(Eric Liu)的美國出生的中國人,也就是所謂ABC(American-born Chinese),三十歲那年出了一本書《偶然生為亞裔人》(The Accidental Asian,1998年),描述了他力求"同化",真正打入美國主流社會的奮鬥過程和心路歷程。劉柏川於一九六八年出生於紐約,畢業於耶魯大學和哈佛大學法學研究所,擔任過美國參議員助理,因撰寫一系列時論文章而被視為X世代的重要代言人。劉柏川曾受邀至白宮為克林頓總統撰寫講演稿,出任白宮內政委員會副主任及總統的內政副顧問,並娶一猶太女子為妻。單單看這樣一份履歷,我們還能說劉柏川沒有融入美國主流社會麼?
誠然,劉柏川也寫到了他在同化過程中的彷徨、苦惱和面對的各種問題。其實,單單是他要把自己這段經歷寫成書這件事本身,就已經證明了中國人的特殊困難。那些歐洲白人第二代移民通常就不會寫這樣的書,因為對他們而言,融入美國幾乎是個自然而然的過程。融入美國對來自歐洲的白人基本上是個不成其問題的問題,對華人則是成問題的問題。這種差別本身就說明問題。
第一代移民融入的首要障礙是語言。第二代不存在語言問題,只存在膚色問題。所以,劉柏川的書名是《偶然生為亞裔人》,而不是《偶然生為中國人》。語言障礙很難克服但畢竟可以克服,膚色差異則是不可消除。膚色差異,顧名思義,當然是膚淺的差異,但膚淺的差異卻可以導致深刻的後果。
其實,種族問題對某些白人也是問題。都說猶太人在西方社會如何吃得開,可是我們也聽到不少猶太人抱怨他們在西方國家受排斥。據說有位非猶太人記者不相信猶太人受排斥,於是他對外冒充猶太人,看別人有什麼反應。結果他發現別人果然對他另眼看待。他的結論是,猶太人在西方國家確實受排斥,只不過這種排斥來得很微妙,外人不大看得出來,而猶太人自己才有感覺。英國哲學家伯林(Isaiah Berlin)是猶太人,照說他在英國混得很不錯,既是學界泰鬥,還被女王封爵;可是伯林卻說,他沒見過有一個猶太人在所處的國家裡--當然不包括以色列--能感到水乳交融、毫無隔閡的。
說起在特定背景下針對某族裔的猜忌,例如911後對阿拉伯裔的猜忌,那也不限於亞裔非裔。在二十世紀上半葉美國的有組織犯罪活動中,新入籍的義大利移民多得驚人。例如坦內斯、科洛西莫、托里奧、卡彭這幾個大名鼎鼎的黑社會頭子都出生在義大利,從小來到美國。在當年的國會調查會上和移民履歷報告書中,存在著強烈的反義大利人的偏見。
美國的種族問題嚴重嗎?嚴重。就像美國的車禍嚴重一樣。在美國,每年死於車禍的多達五萬餘人,平均每天差不多有一百五十人。然而,美國的車禍為什麼這麼嚴重?是美國的公路質量特別差嗎?是美國人開的汽車特別差嗎?是美國的交通規則最不健全嗎?是美國人開車最不遵守規則嗎?不是,都不是,是因為美國的車太多。同樣地,美國的種族問題嚴重是因為美國的種族最雜最多。事實上,美國在種族問題上的法律和規則是最平等的;相比之下,一般美國人的種族歧視觀念也是最淡薄的。
有些華人抱怨,在美國,自己被主流社會排拒,感覺自己是外國人。其實,一個人感覺自己被主流社會排拒,這是一回事;感覺自己是外國人,這是另一回事。兩者並不等同。
譬如在毛澤東時代,黑五類處處受欺負,被視為異類,但是他們並不會有身在異國的感覺,並不感到自己被別人當成外國人。他們仍然感到中國是自己的祖國。文革期間,馬思聰為了躲避政治迫害而逃亡西方,他在西方的日子比在中國要好得多,但是他仍然無法擺脫客居他鄉的感覺,仍然會認為自己在西方是外國人。
俗話說"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可見,一個窩的條件好壞,這是一回事,一個窩是屬於自己的還是屬於別人的,這是另一回事。"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這句話揭示出歸屬感對人的重大意義。
關于歸屬感,德國詩人兼哲學家赫爾德(Jonathan Gottfried von Herder,1744-1803)的闡發最為有力。赫爾德強調歸屬感。他認為,人既需要吃喝,需要安全感和行動自由,也需要歸屬某個群體。假如沒有可歸屬的群體,人會覺得沒有依靠,孤立,渺小,不快活。鄉愁是最高貴的一種痛苦感。所謂有人性,就是到某一地方能夠有回到家的感覺,會覺得和自己的同類在一起。赫爾德不講種族也不講血統。他只談鄉土、語言、共同記憶、習俗。寂寞不是因為沒有別人共處,而是因為周圍的人都聽不懂你的話;必須是屬於同一社群的人,彼此能毫不費力地--幾乎是出自本能地--溝通,才可能真正聽得懂。赫爾德不相信有所謂世界主義。他認為人們若不屬於某個文化,是無從發展起的。即便人會反抗自己的文化,把文化整個變樣,他還是屬於一個源源不斷的傳統。新的潮流會產生,但追根究底,人還是從自己的那條河而來。這個在潮流底部的固有傳統源頭,有時候雖然會整個改頭換面,卻始終在那兒。然而,這源頭如果干凅了,例如,有些人生活在某個文化裡,卻不是這文化的產物,他們在生活環境裡找不到歸屬,不覺得和某些人有親切感,不能講自己的本地話,這會造成一切人性特質嚴重脫水的現象。
美國的情況有其特殊性。正像美國歷史學家丹尼爾.布爾斯廷(Daniel Boorstin)指出的那樣:"美國從未完全喪失不同民族各自聚居的味道。其它國家把不同民族的人融合成一體;而美國則容許不同民族的人依然故我地成為一體。"艾賽亞.伯林(Isaiah Berlin)也說:"唯獨在美國,許多族群保留了各自原有的文化,大家也都相安無事。"
一個中國人在美國定居,不一定非進入主流社會不可,他完全可以安於支流,畢竟,支流也是流;在美國,自外於主流社會並不等於自外於社會。換成別的國家就不行了。在別的國家,主流之外別無支流,在主流之外就是在社會之外。
唯有美國與眾不同。美國既是大熔爐又是大拼盤。特別是在紐約、洛杉基這些大城市,多種族,多文化,多中心。在紐約,非英文的週刊有一百五十七家,比英文週刊多得多,在洛杉基的小學,有八十一種語言在使用著,其中極少是歐洲語言。在紐約、洛杉基這些地方生活,誰都有外國人的感覺,誰看誰都是外國人。
作為一個國土遼闊,人口眾多的國家,美國從一開始就沒有方言。這在大國裡是獨一無二的。新英格蘭口音和南方口音是有差別,但兩者的差別比北京話和山東話的差別還要小。另外,也只有在美國,一個人不講英語也能過下去。還有,不論你英語講得好壞或者帶什麼口音都能被接受,沒人見怪,不會感到壓力,不會因此被人瞧不起。
總而言之,在美國,一個外國人或少數族裔,要進入主流社會相對不太困難,不進入主流社會也能把日子過得不錯,所以,美國是最適於異國異族人生活的地方。
據載,當希臘領袖聚集在一起,為獎勵保衛希臘有功人員而投票表決時,每一個人為自己投下第一票,第二票都投給了一位名叫狄密斯托克斯的英雄。
如果一個人要在同文同種、本土本鄉之外的某個地方安身立命,要在第一故鄉之外選擇第二故鄉,美國無疑是第一選擇。所以,我說美國是最佳次佳居住地,美國是第一第二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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