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6-29 20:53:00作者:
明報二十九日專訊,十多名來自臺灣、日本及歐洲的法輪功學員,包括一名僅個多月大的嬰兒,昨晚從臺北乘機到香港後,被機場的入境處人員拒絕進境。其中帶著嬰兒的利小姐,今日凌晨在機場透過電話向本報說,他們一行九個臺灣人,昨晚穿著便服,乘華航CI617從臺北到港,但在港過關時被入境處人員帶到一房間中。當時入境處人員沒有問他們是否法輪功學員,只是不准他們入境,亦沒有交代原因。而當他們留在入境大堂時,又遇上兩名日本及兩名歐洲的法輪功學員,一樣不准入境。入境處機場管制組職員表示未接獲有關消息,亦不會透露個別旅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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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紹]
「法輪大法是按照真善忍宇宙真理為修煉標準的,是修善的,是和平的,大法的一切活動也都是公開的,煉功也是自願的,每個人都是社會各行各業中的一員,沒有任何違法與有害社會的活動。」
「自從1999年7月20日中國政府中的政治流氓頭子為首的一夥開始鎮壓法輪功民眾以來,上億的人被無辜地迫害,十幾萬人被送進監獄與勞教所和精神病院,上千的人被無辜地迫害致死,而且這種迫害還在繼續著。因此,法輪功學員在極力地想使全世界人民與各國政府知道這場迫害的真相與迫害的邪惡程度。」「特別是中國那個邪惡之首要出國做秀時,學員們就會去它要去的國家和地區和平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