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5-16 23:48:00作者:
在勞教所裡,有一天,關進一個新的犯人。 老犯人問道:「兄弟,你犯了什麼事了?」
新犯人說:「別提了,我只是在河邊把一塊牌子上的四個字大聲念了一遍。」
新犯人說:「別提了,我只是在河邊把一塊牌子上的四個字大聲念了一遍。」
老犯人說:「是嗎?那你念的是哪四個字?」
新犯人說:「禁止捕魚!」
老犯人說:「這能判你勞教?誰能為這事抓你呢?你跟我耍詐可要挨揍的。快說實話!」
新犯人說:「大哥,抓我的正是那天帶了小姐到河中釣魚的那些人。他們是公安局長、副局長、法官和他們的小姐。我看他們釣上來好多魚,就上前指著岸邊牌子說了聲『禁止捕魚』,結果那法官說了聲『是!」,公安局長把釣上來的魚全放生了。」
老犯人說:「這不,當官的違法給你看見了,不好意思了嘛!」
新犯人說:「可小姐們捨不得,哭著上前糾住我就踢,其中一個小姐滑了一跟鬥。你知到嗎?那小姐裙子底下什麼都沒穿!這樣,我就被派出所給抓了,罪名就是『侮辱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