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5-04 10:51:00作者:一直
△小小縣城,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大多不出三桿子之內。如原來「你是我二姐的同學的哥哥」或「你是阿三老婆的娘舅」或「你是老張兒子的小姨」等等。如此,這個原本不認識的「你」,通過一個熟人的中介,也就「掛上號」了。難怪在縣城裡「混」是不難的,「熟人好辦事」嘛。
△天旱得緊,縣機關出動抗旱工作組,某局座親任組長。讀小學的女兒因有《記有意義的一件事》的作業,便纏著要同去。臨行前還問:「帶工具否?」是日,局座領工作組赴旱情嚴重的某鄉,在鄉會議室聽了匯報,接著開飯。大快朵頤後,日已偏西,遂打道回府。上車伊始,小女兒說:「爸爸,我們今天沒抗旱。」
△縣城裡面無隱私。不論你是什麼人,有什麼事,真是「如欲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是縣城文化的最大特色之所在。須知:一個人的涵養程度和他對他人的私生活的關心程度常成反比。
△公民納稅是天經地義的事。同理,盡了納稅義務的公民有對國家事務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利。但某些老闆要麼是偷稅逃稅,卻要對國家事務發表議論;要麼是納了稅,卻沒想到有權對國家事務發表見解。實在糟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