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級別官員雇凶殺人懸案揭秘

發表:2002-05-0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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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山東省水產局黨組書記、局長張程震因雇凶殺人,「性質極嚴重,影響極惡劣」,近日,被開除黨籍。這起發生在8年前的廳級幹部雇凶殺害廳級幹部案,應是已查實的最高級別黨政幹部雇凶殺人案。當年,公安機關曾對張程震進行調查,但由於沒有調查到確鑿的證據,偵破工作陷入僵局,以至於案發後數年,這起公安部督辦的震驚全省乃至全國的高級幹部被槍殺案成了一樁懸案。 2000年9月21日,74歲張程震因病死亡。此時,案件仍未偵破。

  經司法機關查實,張程震因對原山東省農村經濟開發中心總經理王家斌(正廳)向組織舉報其經濟問題而懷恨在心,僱用凶手於1994年10月21日將王家斌夫婦殺害。

  張程震,男,1926年9月生,山東蒼山縣人,漢族,初中文化,1939年3月參加工作,194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共魚臺縣委書記、濟寧地委副書記、聊城地委書記,1984年4月任山東省水產局黨組書記、局長,1987年4月至1993年4月任山東省第六、第七屆人大常委會委員,1993年12月離職休養,2000年9月21日因病死亡。

  1988年,在張程震和其他人的倡議下,由國家投資成立了山東省農村經濟開發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張程震任董事長、總經理。在此期間,張程震將兒子張大軍調入「中心」,任「中心」下屬的海南海口蒙泰嶗公司經理。1988年底,因為中央規定黨政機關人員不能在企業任職,張程震與「中心」脫離關係。王家斌繼任「中心」總經理。

  王家斌上任後,發現張程震、張大軍有濫用職權及侵吞國家資產等經濟問題,並向有關領導、部門進行了舉報,另外王家斌對「中心」的工作人員也進行了調整。王家斌的這些行為引起張程震的不滿,張程震於是準備尋找殺手,對王家斌進行報復。

  據當年在「中心」工作的同志介紹,張大軍任海南分公司經理期間,拒不向「中心」上繳利潤,拒不報送財務月報表,甚至私刻「中心」公章,擅自將分公司近千萬元的國有資金轉移到他個人賬戶上。1992年9月,王家斌以「中心」法人、總經理的身份就張程震的一些經濟問題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作了書面匯報。

  在多次派人追繳公款無果的情況下,王家斌於1994年,向濟南市歷下區檢察院舉報了張大軍。時任歷下區檢察院副檢察長的金增旺和另一位檢察官前往海南,調查取證。1994年6月,張大軍被押回濟南,檢察機關掌握收繳了張大軍私刻「中心」公章將公款轉入個人賬戶的證據。但很快張大軍被「暫時解押」,此案中斷至今。

據殺手張昌文供述,辦理此案的金增旺副檢察長也曾被列入暗殺名單,但因踩點有誤,暗殺未果,後來張程震命令其最遲在2001年5月以前殺害金增旺,因張程震2000年病死,金增旺才倖免。

  經司法機關查明,殺手張昌文,1950年12月出生,綽號張黑,系山東省魚臺縣農民,自年輕開始就幹下了一系列「黑心事」:在1970年6月因犯殺人罪被魚臺縣軍管小組判處有期徒刑20年,1984年9月釋放;1986年3月因盜竊罪被魚臺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於1989年4月假釋;1990年7月又因盜竊罪被魚臺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後於1994年1月16日釋放。張昌文陰險歹毒,狡猾多端,自封為「三大金剛八大壞」之首,在家鄉稱霸一方,為非作歹。

  張程震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批鬥時,被當時身為紅衛兵小將的張昌文所救,兩人因此相識。

  1994年張昌文刑滿釋放前幾天,張程震派人到濟寧監獄去看望張昌文,並轉告張昌文出獄後到濟南張程震家。

  1994年1月16日,張昌文出獄後來到濟南,與張程震取得了聯繫。張程震安排張昌文住下,不久又安排張昌文到曲阜聖天精細化工廠干保衛。張昌文干了兩個月又回到濟南。

  在這期間,張程震將其與王家斌的矛盾告訴了張昌文,並商量如何對王家斌報復。據張昌文供述,張程震將他帶到「中心」海南分公司在濟南的倉庫旁邊說:「這是張大軍的倉庫,現在被檢察院封了。王家斌先是治張大軍,下一步就要治我了。張大軍出了事,我也跑不了,所以說一定把他除掉,這事由你來辦。」並講好事成後給佣金20萬元和新房子一套。

  同時,張程震把他在戰爭時期私留的「槍」牌手槍(德國上世紀40年代製造)和子彈交給張昌文。張程震與張昌文還對王家斌的上下班路線及家庭地址進行了觀察。

  為拉攏張昌文,張程震供給張昌文錢物,供其吃喝,還花8000元給張昌文買了輛摩托車以備作案使用。張程震安排張昌文住在自己的另一套房子裡,並認張昌文為兒子。在魚臺老家,張昌文自稱是張程震的三兒子。

  案發前幾天,張昌文與妻子王印蘭從老家魚臺來到濟南。張昌文將張程震讓其殺害王家斌的事情告訴了王印蘭,王印蘭同意幫助張昌文幹此事。之後,張昌文和王印蘭在濟南黃河大堤、濟南千佛山公園進行了射擊練習。

  1994年10月21日下午6時,張昌文夥同王印蘭攜帶張程震提供的「槍」牌手槍和事先準備好的一桶汽油,騎自行車到王家斌住處,王印蘭在外面不遠處看自行車。

因王家斌夫婦與他的小孫女住在一起,為出入方便,王家平時不關防盜門,木門也不鎖。張昌文到王家斌家,推門進屋,將汽油放下。據張昌文交待,當時他喊了聲「王經理在嗎?」王家斌過來說:「誰呀?」張昌文說:我有個情況向你反映,我給你拿名片。張昌文順手掏出手槍,對著王家斌打了兩槍,這時王家斌的妻子馮淑琴也過來,張昌文又向馮淑琴開了兩槍。王家斌夫婦中彈倒在地上,張昌文將汽油倒在他們身上,用打火機點著火,關上屋門離開。當晚,張程震提供資金讓張昌文、王印蘭攜帶作案槍支、彈藥離開濟南。

  王家斌因遭槍擊致顱腦嚴重損傷、主動脈破裂大量失血死亡。馮淑琴因遭槍擊致肺臟破裂形成血氣胸加之嚴重燒傷死亡。

  案發後,警方立即展開了調查,先後對幾個重要嫌疑人實行布控,但因為犯罪嫌疑人作案後迅速逃離現場,現場未留下有價值的線索,致使破案一時受阻。據張昌文供述,張程震甚至設計了防止彈殼留在現場的一套辦法。

  當年,公安機關曾對張程震進行調查,張程震證實因王家斌上任後向有關部門反映他的經濟問題等原因,他對王家斌非常生氣。但由於沒有調查到確鑿的證據,偵破工作陷入僵局,以至於案發後數年,這起公安部督辦的震驚全省乃至全國的高級幹部被槍殺案成了一樁懸案。

  2000年9月21日,74歲張程震因病死亡。此時,案件仍未偵破。

  2001年2月底,惡行不改的張昌文在老家魚臺縣往縣水產局負責人家扔炸彈時被當地警方抓獲。隨後,警方在張昌文的家中搜出罕見的「槍」牌手槍、鋼珠手槍及手槍子彈11發。同年2月28日,張昌文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被魚臺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在審訊時,張昌文交待了受張程震指使,於1994年10月21日持槍殺害王家斌夫婦的經過。2001年3月9日,王印蘭被抓獲。公安機關刑事科學技術鑑定證實,從殺害王家斌夫婦作案現場提取的手槍彈頭正是從張昌文處查獲的「槍」牌手槍發射的。8年懸案終於告破。

  2002年3月29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張昌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印蘭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王家斌的獨生子王馮,8年來一直隨身帶著父母和女兒的照片。父母雙亡後,他的妻子不堪精神壓力和他離了婚,女兒隨母而去。

  他說:「災難的影響遠沒有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沖淡,喪親之痛如影隨形,將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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