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新聞支持搜查「壹週刊」:對臺灣新聞自由議論的看法

發表:2002-03-30 04:19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中央社記者張芳明東京二十八日專電)臺灣最近由於國安局對外秘密工作基金外泄問題,引發「新聞自由和國家安全」之間的激烈爭議,產經新聞駐臺特派員今天在一篇專文中指出,以現在臺灣新聞自由的程度,聽到主張「維護新聞自由」的議論,令人有不相稱的感覺。

  專文指出,報導的自由當然是民主主義最應受到尊重的原則,在防止權力的濫用、腐敗和失控是不可缺少的,但是,現在的臺灣和過去戒嚴時代批評政權就可能被判長期徒刑乃至處死,已根本不同,且臺灣現在已非獨裁政權,而是經由民主選舉產生的政權。

  文中指出,臺灣的報導自由和日、美、歐相比毫不遜色,更何況和中國大陸相比,是本質上不同的自由社會。臺灣解除報禁後,開啟新聞自由,或許是過去受到抑制的反彈,現在的新聞自由已到了令人有過度之感,以臺灣現在新聞自由的程度,聽到主張「維護新聞自由」的議論,令人頗有不相稱的感覺。

  專文指出,臺灣有關當局對「壹週刊」的搜查和沒收問題雜誌,是根據刑法一百零九條的泄露國防秘密罪而採取的法律手續,並非當權者未依法而行的我行我素作法。

  文中指出,從臺灣人民來看,臺灣和中國大陸的關係,由於中共一直不放棄對臺動武而常處於存亡的危機,因此臺灣人民對「國家安全」的迫切感是日本無法相比的,而這次問題的爭議關鍵在於,即使威脅國家的安全是否也應同意自由報導。

  專文指出,這次對明知以違法手段偷出來的重要機密加以報導,有人指出,這項機密情報的泄露已危及在海外的臺灣情報人員。文中並指出,由於存在著國家安全被擴大解釋以用來限制新聞自由的危險性,因此媒體有必要經常對政府加以監視,但是,這不應被認為,即使威脅到國民生存基礎的國家安全,也都要同意自由報導,因為這種情形存在著利敵行為的危險。

  對於陳水扁總統於日前表示,基於這次事件的反省,將在維護臺灣的民主主義和安全兩方面同時制訂情報公開法和國家機密保護法,專文也表達正面評價,指出這和日本國內部分人士主張只要情報公開法而無須國家機密保護法相比,遠為健全。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