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在媒體上曝光的腐敗分子,幾乎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落入桃色陷阱。公正地說,落馬者並非一開始就投降於姿色,這裡有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市場經濟到來,錢潮動地,欲浪拍天。一些為官者也跟著不明實意地高喊「摸著石頭過河」而蹈入慾海,從「吃份飯」摸向「黃金宴」,從「歌舞廳」摸進嫖娼狎妓的包廂,從主席臺摸向陰森森的監獄……
時下,不少人呼籲立法制裁「性賄賂」,似乎貪官落馬都是「紅顏禍水」壞的事。愚以為這是舍本逐末之舉。權力產生腐敗,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腐敗。腐敗了的權力者揮舞權力的魔棒呼風喚雨,他們熱衷於把美人坯子蒐羅到自己的身邊,導致行政關係淫慾化,電話由美人接,香車由美人開,睡覺由美人陪,猥褻於密室,行事於床笫,這豈是能用「生活作風不檢點」、「抵抗不了資產階級思想腐蝕誘惑」所能開脫得了的?所謂「姿色就是力量」之說同「紅顏禍水」、「女人誤國」論如出一轍,都是為自己開脫罪責,把罪過推向女人。
名人有詩云:「豈不愛粉黛,愛河飲盡猶飢渴……第一想到不忘本,來自人民莫作惡。」惟不忘本,不作惡,我們的權力者方能兩袖清風,正氣凜然。設若我們的每一個公僕都是「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偉丈夫,不法份子就是把沉魚落雁、閉月羞花的貂蟬、西施都請來勾引他、誘惑他,也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寫到這裡,筆者想到明代有一個叫曹鼎的人,官職相當於今天的檢察幹部。一次抓到一個姿色絕佳的女賊,因離縣衙太遠,途中便同居一廟。月光下,女賊千方百計勾引曹鼎。於是他寫了一張「曹鼎不可」的紙條貼在門上,告誡自己不可越軌。一夜間,這紙條被他自己撕了三次,一次是認為這是送上門的肉,不吃太虧;二次是認為女賊是犯人,姦淫了她也不敢說;三次是認為姿色太美,性情難抑。但他最後終以「君子必慎其獨」的古訓戰勝了慾望,守住了清白之身。
從曹鼎聯想到當今的「姿色就是力量」論,我們不能不為一些人感到羞恥了。那些色令智昏、輕薄腐朽之徒,談何肩負重任、勵精圖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