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一個律師嗎?敢於屢屢告官的律師嗎?怎麼今天連自己都保不住了?」熟悉他的人在議論著。
2月1日,李勁松面對記者時,臉上寫滿憂鬱和落寞。「我再也頂不住了,」他證實了自己要走的傳言,「尤其是去年年底法院對我的那次拘留。」
告法院,被法院抓進看守所
2001年12月30日下午,廣東佛山律師李勁松正在家中翻閱著王文富的案卷。這是他代理的又一起行政訴訟案。原告王文富----佛山城區法院的一名保安,因加班工資等問題與法院發生爭議,並將法院訴至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於不服仲裁裁決,王又起訴到佛山市中級法院。
12月下旬,李勁松接手此案後,就聽到了一些同行的警告:「你敢代理告法院的官司,可要考慮後果。」
但面對王文富的渴盼,李勁松沒有改變主意。8天後---2002年1月7日,此案即將開庭。
李勁松家的門突然被敲響了。「那是城區法院的一位法官。」他回憶說,「他讓我馬上到法院去一趟。」
「趕到法院後,他們就限制了我的自由。法院以一件與我有關的執行案為由,要求我在當天下午5時30分之前拿13萬元現金送到這裡,否則就要將我拘留15天。
「我立即撥通了幾位親友的電話。但當法院知道錢可能按時送到後,立即收繳了我的手機。親友們帶錢趕到法院時,我已被送往一家看守所。」
摘掉手銬、脫掉鞋子,李勁松被押進囚室。那從水泥地傳入體內的寒氣,在他的血液中遊走。
監室內十幾雙眼睛同樣冷漠。一個人悄悄告訴他:這裡有「規矩」,新來的人要脫光衣服,跪在地上向監室的老大訴說「家史」。李勁松的運氣不錯,「老大」沒有逼他。不過,他要給這10多個人洗碗、收拾床鋪,這叫「新兵為老兵服務」。
陽光從監室的天窗中一絲絲消失。李勁松反覆琢磨著被拘留的事情:那樁與他有關的執行案,在2001年4月,城區法院就已受理。可為什麼在這個時候----他代理了王文富狀告法院一案後,自己就被拘留了?拘留15天,那麼2002年1月7日此案開庭時,他還要呆在這裡……
由於籌到了錢,2002年新年鐘聲即將敲響時,李勁松被放了。「這是我平生第一次進看守所。」他苦笑說,「本來也想過來這裡,為別人代理案子。」
李的妻子守候在看守所門前。當李勁松看到愛人通紅的雙眼,他雙腿一軟,險些跪在地上。
代理行政訴訟被逐出事務所
1994年,剛過而立之年的李勁松從老家江西來到佛山。他最初供職於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從1997年起開始為人代理案件。
五年來,李勁松不停地與一種力量抗爭著。他先後將民政、工商、勞動、財政、法院等行政部門推上被告席。他因此成名,但與之同來的是:他先後兩次失去工作、家人終日為他擔心,還有他瘦了兩圈的臉----以至於去郵局取匯款時,人家懷疑身份證上的人不是他。
李勁松這樣描述他代理的首起行政訴訟官司:
1998年,寄託了無數人幻想的電腦福利彩票登陸佛山。「我中了!」一個碼頭工人狂喜道,「獎金250萬元!」但當那個碼頭工人瘋狂地跑到兌獎處領獎時,他彷彿從天堂跌入地獄----公告已經貼出:由於機器故障,他所中的獎作廢了。失魂落魄中,那個碼頭工人莫名其妙地將那張彩票交回了兌獎處。但當他清醒過來,回去要彩票時,對方已不承認曾將彩票賣給他。
工人將此事投訴至媒體,事情見報了。但幾天後,廣東省募委同樣在媒體發出公告:那個碼頭工人捏造事實,損害了「福彩」的名譽。
作為碼頭工人的訴訟代理人,李勁松將廣東省募委告上法庭。正當李積極準備開庭時,他所在律師事務所主任找到了他:「上面已經有人狠狠訓斥我:你是怎麼管律師的!」從主任陰沉的臉上,李勁松讀出一種壓力。這句話,又將壓力傳給了他。
「當時有些太血氣方剛了。」李勁松回憶道:「我的態度很不客氣:不讓我在你這個事務所代理,我就到別的所去;不讓我再以律師身份代理,我就以公民身份代理!」
最終,李勁松以公民身份代理了此案。他和主任的關係一下子鬧僵了。
1998年年初,他不得不辭去律師職務,轉入廣州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工作。彩票官司在此時已有結果:李沒有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