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1-30 19:05:00作者:
為來日掙錢而與日本人假結婚的2名中國人女性馬巧玉、吳雪嬌被日本山梨縣甲府地方法院山本武久法官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馬巧玉、吳雪嬌等人是在去年10月24日被山梨縣警方以「使用假公證文書」的嫌疑逮捕的。
據日本中文導報30日報導,在2000年9月份,居住在甲府市的日本人山田修造和中村猛夫出於牟利的目的,以免費去中國旅行、事成之後再給50萬日元報酬的許諾,誘使居住在同市的無業遊民神宮司始、功刀謙二兩人前往中國與意欲來日打工的中國人女性馬巧玉、吳雪嬌辦理假結婚手續。他們在當地辦了一場只是為了拍照的假婚禮,並向中國地方政府提出了結婚申請,在拿到中國的結婚證書之後,即返回日本,將這證書作為已經結婚的法律依據,交給甲府市政府,並同時申辦了馬巧玉、吳雪嬌的入籍手續。在此基礎上,他們又將女方的戶籍、結婚公證書以及在中國拍攝的假婚禮照片和錄像作為結婚的證據,向入管提出女方的入國申請,並且得到了入管的入國許可。
據瞭解,馬巧玉、吳雪嬌在被捕時,和他們名義上的丈夫神宮司始、功刀謙二並不居住在一起。在審問中,她們自己對假結婚的事實也供認不諱。
在1月22日的判決中,山本法官以「使用以及偽造公證文書」的罪名,判處山田修造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5年;以「使用偽造公證文書」的罪名,判處馬巧玉、吳雪嬌、神宮司始、功刀謙二和中村猛夫5人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據悉,在日本因假結婚而男女雙方都被判罪,馬巧玉、吳雪嬌案還是第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