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方報告提三大問題
香港動向雜誌2001年12月報導,十一月中旬,在中央政治局例會上,張萬年、遲浩田以軍委副主席代表三軍、四總、國防部、軍事院校和離休軍官以及個人名義,向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中共十六大籌備領導小組,提交了一份題為《關於新時期全軍建設、發展的若干建議和意見》的報告書。該報告書是張萬年在政治局這次例會上,親自遞交給江澤民的。
該報告書全文有二萬三千多宇,共提出了三大問題:一)關於軍隊建設中緊迫要解決的問題;(二)關於軍隊落實跨越式朝高科技、尖端裝備發展的問題;(三)關於軍隊在黨的領導下的作用和地位的問題。
●赤裸裸的要權方案
該報告書在第三大問題中,赤裸裸地向中央提出了軍隊在新屆中央委員中、中央政治局中的地位和權力分配方案:
一、在中央軍事委員會架構內,設常務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制,擴大中央軍委委員班子。
二、面對著嚴峻、風雲多變的國際局勢,本世紀三大任務;中完成祖國統一大業的艱鉅、神聖任務,臺灣台獨氣勢囂張,要強化、提升軍隊戰鬥威懾力,提升軍隊在政治領導層的地位。
三、由軍人擔任中央軍委常務副主席、擔任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併進中央書記處任書記。
四、國防部長、總參謀長進中央政治局,任政治局委員。
五、四總:總參謀部常務副參謀長和四名副總參謀長中二名進中央委員,二名進候補中央委員;總政治部主任、常務副主任進中央委員,副主任進候補中央委員;總後勤部部長、政委進中央委員,常務副部長進候補中央委員;總裝備部部長、政委進中央委員,常務副部長進候補中央委員。
六、軍兵種:海軍、空軍、二炮司令員、政委常務副司令員,進中央委員,副司令員或參謀長進候補中央委員。
七、大軍區、北京衛戍區司令員、政委進中央委員,常務副司令員或副司令員,進候補中央委員。
八、國防大學、軍事科學院、軍事指揮學院校(院)長、常務副校(院)長進候補中央委員。
九、中央軍委隸屬的軍事院校、國防科研單位、省軍區、集團軍中,留置八至十名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名額。
十、武警部隊、中央警衛局的主要負責人、司令員、政委進中央委員,副司令員、副局長進候補中央委員。
●軍方在政治局班子中佔七分一的比例
上述軍方開出的權力清單,擺明軍人進中共核心層政治局常委、政治局中要佔七分之一的比例(據知,十六屆政治局常委仍是七人,政治局成員是二十三至二十五名);在中央委員會班子中,要佔五分之一的比例(據知,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班子是二百十五名上下,候補中央委員是一百六十五名上下。)
●軍方還要增加軍費
張萬年、遲浩田在該報告書中,還提出要求增加軍費,稱:經費開支嚴重阻礙、影響了全軍的現代化建設步伐和適應國際形勢變化,以及打好、打贏一場高科技局部戰爭;阻礙、影響了軍事裝備高科技跨越式發展;阻礙、影響了研製高科技軍事武器成功批量投入製造。
據悉,了2001年年初,張萬年遲浩田也曾以四總、國防部的名義向中央政治局打了份題為《關於軍隊加速現代化建設,適應國際局勢變化》的報告,要求在今後五年,特撥二千億至二千五百億元研發、製造高科技軍事武器,使全軍實現跨越式發展,該報告中提到四十多項高科技空、海軍導彈、激光、束子彈等,都因經費困難而不能投入製造。當時,中央僅批出八百六十億元,但留有餘地稱:待財政收入有好轉,或局勢發展惡化,再提升特撥經費。
●報告書其他一系列要求
張萬年、遲浩田於十一月中旬提交的報告書,還提出了下列一系列要求:
一、軍委副主席、軍委委員、國防部、四總、軍兵種、各大軍區主要領導成員,不設退休年齡規定,以適應軍隊的神聖使命、國際局勢。
二、全面提高職業軍,事人員的經濟待遇
三、全面落實對退伍、復員、轉業軍事人員的工作、生活、家屬的安置,保障鞏固後備軍事力量在戰爭時期發揮作用。
四、各軍兵種、各大軍區、省軍區增建軍事院校,提升軍事人員掌握、操縱高科技裝備和先進軍事戰術。楔迭B軍費開支要按國民經濟增長、國家面臨安危、軍隊擔、負新世紀任務來酌情調整,確保一旦戰爭發生,能有足夠力量,作出打擊和反擊性打擊。
六、優化軍兵種,適應國際軍事發展和未來高科技戰爭。
●江澤民的承諾
就張、遲的報告,江澤民、朱鎔基、胡錦濤和溫家寶、曾慶紅交換了意見。除了軍方要進政治局常委會一項還要研究外,其他要求,包括軍方對權力的要求,以及特撥經費、跨越提升軍隊裝備等,都作了承諾。
●胡錦濤保證軍方的六個「提高、提升」
作為新一代中共領導人胡錦濤,也對軍方作了保證,今後要對軍方有六個提高、提升;提高軍人的經濟、福利待遇;提高對有功的軍事人員、部門的嘉獎;提高軍事人員轉業,退休的政治、經濟待遇;提升軍隊裝備;提升軍隊高科技的掌握、運用;提升軍隊在政治架構中的作用。
●2001年起軍隊年終發雙薪
2001年,全軍職業軍人、軍事人員年終都享有雙薪:第一線部隊、特殊兵種、軍事裝備研製部門、人員,享有二個月至四個月的月薪作為獎勵。
十一月二十八日,國務院、中央軍委又下達了二OO二年一月一日生效的指令:全軍職業軍人、軍事人員年終享有相當於或不少於一個月的月薪工資及崗位、職務津貼,在一線部隊、特殊兵種、軍事裝備研製部門、人員,年終享有相當於或不少於兩個月薪工資及崗位、職務津貼;有關軍級單位,有權根據成績、貢獻等,作出對部分人員在年終享有相當於三或四個月的薪金和崗位、職務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