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地吃地,生財有道」
據瞭解,自1995年以來,湖陽鄉黨委、政府嚴重違反國家土地承包政策,擅自將該鄉六個行政村4萬多畝耕地中的約一半土地作為「發包田」(後因部分群眾抵制,實際實行發包的是4個村約兩萬畝耕地),鄉村兩級幹部憑藉手中掌握的「發包」大權向農民收取所謂的「發包費」,平均每畝的「發包費」高達三四百元,最高的一畝達440元。
在稅費改革之前,這筆發包費除了按每畝100餘元上繳國家有關農業稅費之外,其餘每年多達數百萬的農民血汗錢就這樣全部進入鄉村的小金庫,被鄉村幹部們任意揮霍。
由於鄉村幹部們在農民子女參軍、升學就業、翻建房屋等方面有約束的權力,當地農民明知被盤剝卻敢怒不敢言。1999年以後,安徽率先在全國試點農村稅費改革,相關政策明確規定,農民負擔不得超過前三年的平均水平,湖陽鄉村幹部們在繼續大肆收取「發包費」的前提下,趁機繼續按每畝37至60元不等向農民收取農業稅,還美其名曰「按國家規定」。
欲收其錢,何患無辭
湖陽鄉的幹部們不僅借土地生財。該鄉民政辦有不成文的規定:領結婚證,要交納60元的證書費,且不出具任何票據;結婚登記的同時要交每人500元的養老保險;還有400元的計生押金和其他費用近百元。湖陽鄉的一對青年男女在領取結婚證的前後就要稀裡糊塗交納上千元的費用。這些費用大多沒有發票,最多隻有街上到處可以買到的收據。而且,只要向鄉民政辦的小頭頭送了禮,費用就可減免許多。
鄉建設管理部門負責農民建房批證,新建房屋要收取3000元-4000元的手續費,就是老屋拆建也要交上200-1000元不等的費用。鄉農電部門隨意拆裝國家正式定點廠家生產的電錶,強行進行校對,每度電收取的費用比國家規定平均高出0.2元,收費也從來不出具稅務收據,更可笑的是,農民家裡新建房屋只要一上大梁,就要交上400元的費用。
在鄉黨委和政府主要部門的支持下,從1998年開始,湖陽鄉借學生上學報名之機,收取每學期每人50元的所謂「民辦教師費」,在2000年9月安徽省人大《嚴禁義務教育階段亂收費條例》頒布之後,依然我行我素,並在幾年的時間裏以各種名義向全鄉約4000名學生收取集資每人近300元,此外還違規收取大、中專畢業生所謂的「就業安置費」每人5000元,最高的達10000元。
左手亂收,右手欠貸
令人髮指的是,收取的各項費用的開支,從來沒有向農民公開過。鄉村修公路,靠的是另外向農民再集資。鄉里耗資近百萬元建起的養蟹場,在養殖條件優越、市場行情日益看好的情況下不到兩年就因「虧損」關了門。
隨著收費的增多,鄉村幹部隊伍卻一天天「壯大」,一個三萬人的小鄉,光是領取工資的村幹部就有100多人。還有許多鄉村幹部連到縣城辦私事,包車費也在公家的賬上報銷,鄉村幹部們經常整車整車用公款去外地吃喝玩樂。儘管違規收取了數百萬元的教育集資,卻連學校危房改造的資金也拿不出,全鄉100多名學校教師的工資也被一拖再拖,至今仍有近半年的工資沒有兌現。更有甚者,一些地痞流氓通過向鄉村幹部們送禮拉關係,也能參與土地「發包」,每畝再向農民多收幾十元的費用,坐收漁利。
由於鄉村幹部大肆揮霍,湖陽鄉鄉村兩級財政日益空虛,還背上了幾十萬元的高利貸。從2000年開始,鄉村幹部加大了對農民盤剝的「力度」。2000年秋,抓住農民秋收後外出賣糧的時機,鄉村幹部赤膊上陣,在湖陽鄉(記者註:該鄉四面環水)通往外地的塘溝、三叉河和陶港三處交通必經的要道用石頭和毛竹設立關卡,全天候「執勤」,強行收取額外向農民攤派的稅費,鄉里還公開張貼公告:農戶必須先交清有關稅費後才能進行糧食外賣。一些農戶忍氣吞聲交了費用,還有不少農戶因實在沒錢交,糧食不能及時外運,造成大量積壓、霉變,後來只能廉價地賣給當地養殖戶做飼料。據不完全統計,農戶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逾百萬元,剛剛過去的2001年秋季,在縣領導強令制止的情況下,該鄉依然再次非法設立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