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科「如此」看病
曠先生告訴筆者,因生意應酬,前不久他去洗了一次桑拿,回來後心理總覺得不踏實。為慎重起見,今年10月23日化名「曠建軍」去177醫院皮膚科就診,為他看病的是「周主任」(大家都這樣稱呼,下簡稱周)。在簡單說明情況後,周就問他帶了多少錢,說病很嚴重,肯定染了性病,可能是「淋球菌、念珠菌感染」,前列腺也可能有毛病。周先給他做了前列腺按摩,並叫他將一玻璃片連同化驗單送化驗室;同時又用一棉簽取了點東西,說做細菌培養,並說替他送去檢驗科。交款後,他去化驗室取結果給周看,周說前列腺暫時沒有大問題,但肯定有「淋球菌、念珠菌感染」。
曠先生說,可就在他下樓取摩托車時,保安得知他去的是皮膚科,就說「皮膚科是承包的,要交車輛保管費」。聯想剛才周的所作所為,曠先生頓生疑問。於是,他又返回醫院,找另外科室一醫生給他開了一張專門檢查「淋球菌、念珠菌」的單子,並按要求直接送到三樓生物中心。
曠先生很氣憤地說,第二天他一去皮膚科,周主任就把檢驗單給他看,說真的有「淋球菌、念珠菌感染(NG、CA呈陽性)」,「你的性病很嚴重,你太太也得來治療,看你自己是想快點好,還是慢點好。要快點好,既要打針,又要吃藥,先治療一週至少也得2000多塊錢」。因為有疑問,他就說沒帶這麼多錢。周說:「那就開點吃的藥算了,至於療效好不好你自己負責」。於是就給他開了594元的醫藥處方。出於對醫院的信任和患病的恐懼,他還是去交了款,回到「周主任」辦公室拿了3盒「立歡膠囊」和3盒「欣匹特片」。10月26日,他去醫院生物中心取化驗單,發現結果與皮膚科完全相反,NG、CA均呈陰性。這時,曠先生說他有了一種上當受騙的感覺,但還不完全相信這是一場騙局。
此事過了一段時間被他老婆知道了,她從老家趕來大吵大鬧。曠先生三番五次向老婆解釋、保證,並將心中疑慮告訴了她,矛盾才得以緩和。11月3日,為了再次驗證他的判斷,他又去該院皮膚科做複診,並帶上老婆。接待他們的仍是「周主任」。第二天,化驗結果出來,他仍有「念珠菌感染」。不出所料,老婆(化名孫容)同他第一次檢查一樣,也有「淋球菌、念珠菌感染」。這次,周又將病情的嚴重性說了一遍,並分別開了處方,讓他們同時治療。至此,曠先生說他心中疑慮徹底被證實,所以並沒有交錢取藥。此後,他和老婆沒去過任何醫院就診,身體也沒出現什麼異樣。
曠先生提出九點疑問
仔細想一想自己看病的經過,曠先生提出九點可疑之處:
第一,同一家醫院不同科室,化驗結果為什麼截然不同?
第二,一般醫院的化驗,檢查樣本由化驗員當場取,或由病人自己送檢,皮膚科的檢查為什麼由醫生送檢?
第三,對「淋球菌、念珠菌」的檢查,一般醫院的檢查要三天後才能拿到結果,皮膚科的檢查第二天就有了結果?
第四,醫院的正規檢查,化驗單蓋有醫院的收費章,皮膚科的化驗單除了有「皮膚科」字樣的長方形章外,為什麼沒有醫院的收費章?
第五,在醫院交費處交費,卻不在醫院藥房取藥,為什麼直接在皮膚科周主任的辦公室取藥?
第六,為什麼皮膚性病科檢查單上會有「NG、CA」等手寫標示,且標示與檢查結果如此相符?!
第七,復檢日11月3日,是星期六,檢查結果11月4日出來,是星期日,這似乎並不符合醫院的工作習慣。即便如此,有著這般敬業精神的醫生,又怎麼可能出現如此荒唐、不負責任的檢查結果呢?
第八,為什麼皮膚科開出的處方經醫院劃價、交費後,醫院的發票上只有「治療費」一項,卻沒有「藥費、檢查費」等項目,而醫院的其它收費發票對收費項目均有嚴格區分?
第九,據瞭解,177醫院皮膚性病科當時根本就不具備檢驗的設備、試劑、人員等條件,也根本沒有在檢驗單上簽名的「劉正活」這個人,是否所有化驗單都憑空捏造?醫院領導承認有錯
帶著曠先生的疑問,記者採訪了177醫院有關負責人。該院一領導說「皮膚科現在不是承包的」,醫院原有皮膚、前列腺、美容、肝病4個科對外合作承包,8月份行風評議時都取消了。9月份皮膚科組建,給了一些特殊政策,如經營利潤給予一定獎勵分配等,目的是在合理收費基礎上,給病人全天候的服務。
不過,該領導也承認,皮膚科確有不規範的地方。這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過去遺留的問題沒有妥善解決,皮膚科原有自己的檢驗室,重建時沒有明確怎樣檢測,仍然延續過去的做法,管理上有漏洞。第二,醫療文書書寫不規範,如將治療費與藥費寫在一塊,檢驗單一個人去代另一個人簽名等。第三,拿藥不規範,病人沒有從醫院藥房而從醫生手上拿。他說,接到投訴後,醫院開會決定:1.對未經上級衛生主管部門行文批准的檢查項目,皮膚科一律不能開展,今後這些項目的檢查均由化驗科和生物治療中心進行;2.扣發皮膚科負責人當月職務補貼;3.扣發當事人周副主任醫師當月醫院平均任務獎;4.今後如果還有新問題出現,再視調查結果進行嚴肅處理。
當記者問他,皮膚科有沒有做假檢驗單時,該領導表示不能肯定。他將皮膚科有關責任人都叫來,要他們「面對良心說話」,但沒一個人承認。周副主任醫師只承認代「劉正活」簽了名,理由是「自己有檢驗資格」。問到底有沒有「劉正活」這個人時,該領導說確有其人,是來試用的大學生,不滿意就叫他走了。問到「同一醫院不同科室驗性病,為何結果截然不同」這個關鍵問題時,該領導則說,據調查,該醫生根本沒給病人取樣本,不知道後來怎麼又出來檢驗結果,他懷疑有人在搞醫院的鬼。
醫學專家「指點迷津」
由於心中疑團仍不能解開,記者又去廣州某醫院採訪了一位皮膚科方面的專家。經他一番指點,才茅塞頓開。
這位專家告訴記者,首先該醫院皮膚科的檢查有問題。檢驗有關情況,一般都是醫生開單,病人交費後到檢驗室,由檢驗員取標本,或者由醫生取標本,由病人送去檢驗室。該院皮膚科醫生自己去送標本,不合程序。醫生既開單,又代別人簽名做檢驗員,也有作假嫌疑。同一個人,同一個時間去不同科室檢查同樣的標本,結果截然相反,其中一份肯定有問題。
其次,皮膚科的治療也有問題。既然查出「淋球菌、念珠菌都感染」,但治療卻不是同時進行,開藥卻只開治療淋球菌的藥,根本沒開治念珠菌的藥,且兩種很厲害的抗生素一起用,反而會激化念珠菌病情。何況,既然第一次只開了治療淋球菌的藥,沒開治療念珠菌的藥,那麼第二次複查根本就不要再做念珠菌檢查,肯定會有念珠菌感染。
第三,從醫生手上拿藥,這裡面肯定有文章。既然在醫院劃價交費,就應該在醫院藥房取藥。若從醫生手上拿藥,這說明醫生醫風醫德有問題。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