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1-12-26 06:08:00作者:旁觀者
眾所周知,所有的美國政府部門中,最具效率的就是IRS。吳征是美國公民,必須遵守美國的稅務 法。記得他曾經在雜誌訪問中明確指出自己的第一桶金是怎樣掙來的,但是有些網友曾經查出他在美 國所註冊的公司無一盈利。
在美國,瞞稅是非常嚴重的罪行,越是大老虎,IRS越有興趣殺雞儆猴。 如果吳征有這種不誠實的行為,很難相信他不會在稅務上做手腳。
持有證據的網友應該直接將訪問節錄與他的公司稅務情況寄給IRS。其外,必須讓IRS知道他在香港的歷史(亞洲電視與天地數碼),因為美國是全球徵稅,很有可能吳征在海外的時候也瞞報稅項。楊瀾既然是申奧大使,未必是美國公民,但很可能是美國永久居民,所以也有同樣的稅務責任。
IRS的威力,就算在海外調查時,也是非常彰顯的。吳征如果有任何稅務作假的前項,不僅要放棄成為新浪主席,更可能要成為階下囚,除非他永遠不回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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