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泉州市惠安縣教育局長胡百奇:同意製作課桌椅業務,先後5次共受收賄賂283200元;為承接該縣教育局校服布料業務,先後3次受收賄賂共210000元。
32.北京市崇文區教育局財務科的出納員周冠文:私自填寫單位賬戶現金支票挪走200餘萬元公款炒股和炒郵票,貪污挪用公款200多萬元潛逃。
33.青島市原四方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劉偉:在公安部打擊黃賭毒行動中給賭場通風報信,在公安部統一清查黃賭行動中為青島大富豪夜總會通風報信,導致行動受挫。
34.深圳市前副市長、人大副主任王炬:總經理級深圳官員多達三十餘人涉嫌貪污受賄總額高達十四億元人民幣,王炬本人涉及的至少兩億元,自殺未遂。
35.四川省原交通廳副廳長鄭道訪:在任四川省交通廳副廳長和分管重點公路工程期間,多次收受索要施工單位和有關公路設備供應商的財物總值超過千萬元人民幣。
36.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寧縣原財政局副局長徐長春:將150萬元國庫券用於個人炒股,又將300萬元公款匯入證券公司,炒作資金達1000多萬元人民幣,吞服60片安眠藥後自殺未遂。
37.四川省體改委原主任張育仁:利用其主管股票上市審批的職務之便,非法收受金頂公司14.5萬股票(市價370萬元人民幣左右),數額特別巨大。
38.廈門市原港務局局長黃和榮、市國有資產管理局局長陳家傳、開元區檢察院檢察長顏才毅等:利用職務之便,違反財經紀律,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 39.河北石家莊市靈壽縣公務員、公檢法等數千名幹部、教師:下鄉強行徵收農民「村提留和鄉統籌」。40.河南省濮陽市某銀行分理處主任蕭建剛:與他人共謀,挪用公款五千餘萬元人民幣,將其挪用公款中的九十一萬元據為己有。
39.自貢市東方鍋爐(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副董事長江仲生、馬一中,總經理、副總經理何允明、程兆峰:將100多萬原始股票高價出售,僅退回股本金,平均每人獲得巨額差價200多萬元。
40.「腐敗街」案的頭號人物、合浦縣原縣長助理、縣建設局局長阮永明等7人:合浦「腐敗街」共佔地14.26畝,矗立著18棟豪華式獨立住宅樓,每棟佔地166.8平方米。
41.深圳市原沙井信用社主任鄧寶駒等:揮霍的全是貪佔的公款。涉嫌非法挪用資金、侵吞集體公款2.3億余元,先後包養了從「二奶」到「五奶」4個情婦,且潛逃蒙古國的3名犯罪嫌疑人被引渡回國。
42.山東省棗莊市四十多個單位五十一人:一起嫖娼,接受異性按摩,參與者包括區人大主任、政法委書記、檢察院、法院副院長、公安局正副局長、工會副主席和嶗山刑警大隊長、邊防大隊長、公安派出所所長、指導員等十六名黨政幹部。
43.安徽省池州地區60多名政法人員:該縣及地區一批公安干警和政法部門少數領導幹部不斷前往看守所違規探視在押犯罪嫌疑人徐燮,並送錢送物,送現金8460元,與犯罪嫌疑人一起聚餐喝酒。
44.河北省副省長副省長叢福奎、省國稅局局長李真、省交通廳副廳長張建、滄州市委書記薄紹銓及河北駐北京辦事處負責人等大批官員:該省高級官員集體貪污受賄走私販私300億元。
45.青島電站閥門廠北京供銷公司經理蘇清福、北京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總公司華寶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副經理郭學梁:在北京西站供熱廠工程建設過程中,蘇清福通過行賄桑塔納、富康小轎車共 2輛,現金30多萬元,並花了 100多萬元用於請吃喝玩樂,以假冒青島閥門廠價值2000餘萬元的劣質閥門供給北京西站供熱廠工程使用。
46.北海市政府要員張文雄等12人:國家安全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張文雄收受所屬公司有關人員賄賂款80多萬元;羅城監獄原副監獄長胡耀光串通另4名司法幹部通過為服刑犯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手續大肆索賄受賄。5人共受賄索賄130多萬元;寧明縣公安局原副局長兼邊防大隊大隊長周滿華親自到越南或派本大隊司機赴越南,先後走私日產三菱越野車7輛,個人從中獲得15萬元,而國家稅款損失卻達129.97萬元;陸川縣原副縣長吳耿岳涉嫌受賄30多萬元;浦北縣公安局副局長黃祥歡涉嫌受賄、貪污合計金額120多萬元,另6名同案犯受賄或共同貪污100多萬元。
47.廣東省珠海市衛檢局(副廳級)原局長陳偉南:與其妻多次收受承建商賄賂共計人民幣41萬元、港幣31萬元,還夥同他人貪污公款美金3000元、港幣1萬元、人民幣2900多元,主持私分國有資產55萬餘元。此外,在境內外還有大量銀行存款、股票及物業,價值共計人民幣95.6萬餘元、美金10.3萬餘元,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48.大慶市原人大常委會主任錢棣華、大慶市委副書記吳雲波(正廳級),大慶市國稅局稽查分局局長那鳳岐、副局長李天紅公司,大慶聯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薛永林等人:欺騙上市,違規使用募集資金,擅自決定將部分公司職工股票送給某些單位和個人,共送出94.15萬股股票、1094萬元溢價款。
49.山東省棗莊市四十多個單位五十一人參與賣淫嫖娼:接受異性按摩,涉及十六名黨政幹部,其中區人大主任,政法委書記,檢察院,法院副院長,公安局正副局長,工會副主席和嶗山刑警大隊長,邊防大隊長,公安派出所所長,指導員等等。
50.河北省常務副省長叢福奎、中共滄州市委書記薄紹銓、省交通廳副廳長張建、省國稅局局長李真及河北駐北京辦事處負責人等:涉嫌貪污受賄、走私販私等,數目達三百億元之巨。
51.哈爾濱市委副書記和市政法委書記的岳玉泉、常務副市長朱勝文:此案由國貿城案引發,涉及九十七人,其中廳級幹部八人,處級幹部十七人。岳玉泉所涉的另一個案子是哈爾濱律師張曉峰被迫害致死的案件,原告人「涉嫌合謀詐騙」為名秘密抓回哈爾濱「收容審查」,關押一百一十八天後因為被施以酷刑而慘死在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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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近年因腐敗而被曝光、被審、被判、被撤職的省部級高官、正副市長、市委書記、正副縣長、縣委書記、以及公安局長、各廳局長等等的大小貪污腐敗案例太多了,若要逐個詳細介紹篇幅未免太長。為此,本文作者將一些鏡頭做了如上剪接,目的是用鐵的事實昭示後人:在中共統治中國大陸時期,形形色色、五花八門的腐敗現象曾風靡過整個中華大地的各個角落。
(未完待續)(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