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限350字。(为了读者安全,禁止发网址.)

排序
分页:
  • 朱仕强
    1楼
    八炯建议谈判换回富察(卧底联络员)那就算了吧,判刑3年是《苦肉计》读过3国演义(周瑜打黄盖)知道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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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中国网友
    1-1楼
    你是中共的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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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蒙古大男儿钢铁雄心
    2楼
    小微恩绮这两个匪配的统战视频好像稍微温和一点:没有跟匪配亚亚一样直接支持武统?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俺建议中华民国台湾尊重程序正义给小微恩绮最后一次留在中华民国台湾的机会;但是敢再发统战视频就直接再遣返,而且此规定对其他匪配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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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3楼
    这只是陈情?如果是中共国,这会被定义为抗议的,中共会按寻衅滋事罪,把人抓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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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4楼
    多说无用 中国垃圾 直接踢回大陆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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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5楼
    这几个是中共养的间谍妓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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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6楼
    女人是中共伸向世界的武器。你们这些间谍的家属,就没有一点反思呢?这个女人母亲给你们家庭带来什么?现在你们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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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7楼
    现在全世界都知道 中国女子最不要脸 赶都不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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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8楼
    3/31再不走 重罚 坐牢 鞭她屁股 或直接枪毙算了 为世界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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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9楼
    台湾男眼光真低 怎会喜欢一个中共养的共用妓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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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中国网友
    9-1楼
    假结婚,有可能。因为是有钱可拿的。等对方成功落户入了籍,就离婚,接着办下一位,当作生意来做。至于期间有没有干那事儿当作“福利”,要看情况,反正是合法夫妻了。香港早年,主要是80年代就那样。如果对方家是权势人物,这种生意还可承揽为别人解决问题。比方,你的“岳父”是某地公安局长,有人在大陆他的辖区出了事,就可以做中介,拿钱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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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国网友
    10楼
    邪教的人与中国大陆国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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