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国审判系列十二-迫害基督徒变本加厉(图)

发表:2025-07-13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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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2日,中国青海省西宁市的一座教堂里,基督徒在排练圣诞节日祝活动时唱歌。(16:9)
2005年12月22日,中国青海省西宁市的一座教堂里,基督徒在排练圣诞节日祝活动时唱歌。(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5年7月8日讯】(看中国记者肖然综合报导)自1949年中共建政以来,中国的宗教自由受到严格限制,基督教群体尤为显著。作为拥有数千万信徒的宗教团体,基督徒在中国长期面临监控、逮捕、酷刑与信仰压迫。2012年习近平上台后,宗教政策进一步收紧,推行“宗教中国化”,对基督徒的迫害进入系统性、规模化和高科技化的新阶段。大中国审判筹备组X平台的讨论近日聚焦习近平执政时期(2012年至今)对基督徒的迫害,通过历史对比、具体案例、受迫害对家人造成的打击与创伤、国际反应,探讨其是否构成国际法中的“群体灭绝罪”或“反人类罪”,并分析世界公民法庭(大中国审判)在此议题上的意义与挑战。

基督徒遭迫害的历史对比

- 1949-2012年:从全面禁止到有限开放

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始于19世纪,但1949年中共建政后,宗教被视为对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威胁。1950年代至196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教活动被全面禁止,教堂被摧毁,圣经被焚烧,基督徒被监禁、酷刑甚至处决。例如,1966年,北京多座教堂被红卫兵关闭,牧师被送往劳改营,许多信徒的家庭因信仰被拆散,子女被强迫与父母隔离,造成深远的心理创伤。1978年改革开放后,中共为塑造国际形象,允许有限的宗教活动,恢复部分教堂运营,但设立“三自爱国教会”作为控制工具。非官方的家庭教会因拒绝政府管控,成为打压对象。例如,2008年山东临沂一位基督徒商人因自费印刷圣经被控“非法经营罪”,判刑3年,其家庭因经济压力与社会歧视陷入困境。此时期迫害虽有所缓和,但监控与突袭仍频繁,信徒家庭常因信仰被邻里孤立,孩子在学校面临霸凌。

- 2012年后:习近平时代的宗教中国化

习近平上台后,宗教政策转向“中国化”,要求宗教团体效忠共产党,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政策导致迫害加剧,表现为大规模拆除教堂、逮捕牧师、篡改圣经及高科技监控。与胡锦涛时代的“和谐社会”相比,习近平的政策更强调意识形态控制,将基督教视为“西方渗透”,通过污名化(如标签为“邪教”)孤立基督徒。例如,2014年起,浙江发起拆十字架运动,随后扩展至全国,数千座教堂被拆毁,许多信徒家庭因教堂被毁失去信仰寄讬,心理创伤加剧。当局利用人脸识别技术监控信徒,导致家庭成员因恐惧分居或断绝联系,进一步加深情感创伤。

基督徒被迫害的现状与案例

- 迫害的主要形式

根据公开资料与受害者证词,习近平执政时期对基督徒的迫害包括以下形式:

- 教堂拆除与十字架强拆

浙江拆十字架运动(2014-2017年):浙江省拆除约1200-1500座教堂十字架,温州三江教会于2014年被炸毁,数百信徒被拘留。许多信徒目睹教堂被毁,精神受到重创,家庭因经济损失与社会压力陷入困境。

全国扩展:山西临汾金灯台教会于2009年被炸毁,领袖杨荣丽和王晓光被判刑7年和4年。他们的孩子因父母被捕,长期由亲戚抚养,心理创伤深重,学业受阻。

- 牧师与信徒的逮捕与判刑:

案例一:张少杰牧师(河南南乐县):1965年出生,2013年因维权被捕,判刑12年,刑期至2025年11月。关押期间每日仅给一个馒头,长期被关小号,健康恶化。其妻子与两个孩子因丈夫被捕,经济陷入困境,孩子在学校被歧视,长期生活在恐惧与孤立中。

案例二:包国华与邢文香(浙江):1961年出生,2015年因教会财务被控“非法集资”,判刑14年,财产被没收。两人为夫妻,家中老人无人照顾,子女因父母被捕辍学,心理创伤严重。

案例三:鞠殿红(云南临沧):2015年因发展家庭教会被捕,判刑至2029年。其家庭因经济来源断绝,妻子带着幼子四处躲藏,孩子因缺乏稳定环境,产生焦虑与自卑。

案例四:崔泰主教(河北张家口):天主教宣化教区助理主教,2022年起失踪。其家人因长期无法联系,精神压力巨大,子女在学校被老师盘问信仰,生活陷入孤立。

案例五:龚圣亮(华南教会):1952年出生,2001年被控“邪教罪”,判无期徒刑,酷刑导致失聪,2022年起失踪。其子女因父亲被捕,长期被监控,无法正常就业,家庭破裂。

案例六:觉晓勇(辽宁大连):1959年出生,2021年被控“偷越国境罪”,判刑至2035年。其妻子因丈夫被捕,独自抚养孩子,经济与精神双重压力导致抑郁。

案例七:李双平(山西临汾金灯台教会):2024年被控“诈骗罪”,判刑9年2个月。其家庭因罚款10万元人民币,负债累累,子女辍学打工。

案例八:李申会(陕西):1977年出生,2020年因印刷基督教书籍被捕,判刑至2027年。其丈夫因妻子被捕,独自承担家庭重担,孩子因母亲缺席,性格孤僻。

案例九:孙成浩(甘肃张掖):1982年出生,2023年因旅游被控“偷越国境罪”,至今未判。其父母年迈无依,精神崩溃。

案例十:万长春牧师(安徽蚌埠):2020年被控“诈骗罪”,判刑4年半。其家庭因经济困难,孩子被送往亲戚家,长期分离导致亲子关系疏远。

案例十一:连长年牧师(陕西西安之光教会):2021年被捕,起诉书无公章,审判程序不公。其妻子因丈夫被捕,患上严重抑郁症,家庭经济崩溃。

- 圣经篡改与宗教中国化:

圣经被改编以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将耶稣赦免妇人的故事改为暴力结局。教堂被要求悬挂习近平画像、升国旗、唱红歌,成为宣传工具。2018年起,网上销售圣经被禁,宗教书籍被焚烧。这些措施让信徒感到信仰被亵渎,精神痛苦加剧,家庭聚会因监控而充满恐惧。

教堂内讲道需加入“爱党爱国”内容,否则面临处罚。许多信徒因拒绝妥协,家庭成员被当局约谈,亲子关系因信仰分歧而紧张。

- 高科技监控与社会排斥:

教堂安装摄像头与人脸识别系统,监控信徒活动。信徒因信仰被限制就业、教育与经商机会,许多家庭因经济压力而破裂。例如,山西一位信徒因被监控,失去工作,妻子离家出走,孩子无人照顾。

18岁以下未成年人被禁止参加宗教活动,学校要求填写家庭信仰调查表,导致学生被孤立。例如,北京一位基督徒的孩子因信仰背景,在学校被同学排斥,产生心理创伤。

- 酷刑与强迫转化:

关押期间,信徒遭受毒打、剥夺睡眠、限制饮食等酷刑。例如,张少杰每日仅得一馒头,龚圣亮被打至失聪。这些酷刑不仅伤害个人,还让家人因担忧与无助而精神崩溃。

“思想转化班”强迫信徒写认罪书、悔过书,否认信仰。拒绝妥协的信徒家庭常被报复,亲属被约谈或监控,造成长期心理压力。

- 迫害的规模与影响

据国际估计,2014年中国基督徒人数约2300万至7000万,但近年因高压政策,教会参与人数下降约三分之一。家庭教会因拒绝加入三自教会,成为打压重点,许多被迫转入地下,聚会面临突袭风险。迫害不仅摧毁宗教场所,还通过污名化(如标签为“邪教”)压缩基督徒生存空间。对家人的影响尤为严重,许多家庭因经济困难、社会孤立与心理创伤而破裂,孩子因父母被捕或失踪,成长环境不稳定,心理健康受损。

法律分析:是否构成群体灭绝罪或反人类罪?

- 群体灭绝罪的法律定义

根据《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1948年)第二条,群体灭绝罪指在全部或部分摧毁某一民族、种族或宗教团体的意图下,实施以下行为:

杀害团体成员;

造成严重身心伤害;

故意使生活条件恶劣,导致全部或部分毁灭;

防止生育的措施;

强迫转移儿童至其他团体。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1998年)第六条定义一致,强调主观意图与客观行为结合。

- 是否构成群体灭绝罪?

主观意图

中共政策文件(如《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要求宗教团体效忠共产党,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旨在改变基督教信仰根基,摧毁其独立性。习近平在中央宗教工作会议中强调“宗教中国化”,显示系统性灭绝意图。

客观行为

身心伤害:张少杰、龚圣亮等案例显示,酷刑导致严重身心损害,家人因担忧与无助,心理创伤加剧。

恶劣生活条件:信徒因信仰失去工作、教育机会,家庭经济崩溃,子女辍学或被送往亲戚家。

阻断信仰传承:禁止未成年人参与宗教活动,排查家庭信仰,隔绝下一代信仰传承,导致家庭内部信仰断裂。

文化灭绝:拆除教堂、篡改圣经、强迫唱红歌,系统性摧毁基督教文化根基,让信徒家庭感到信仰被亵渎。

虽然未达大规模屠杀程度,但其系统性与全国性行为符合“文化灭绝”或“宗教灭绝”特征。国际人权组织(如人权观察)认为“文化灭绝”应纳入群体灭绝罪范畴。

- 反人类罪的适用性

《罗马规约》第七条将反人类罪定义为在广泛或系统性攻击平民背景下的行为,包括监禁、酷刑、迫害特定群体等。习近平政权的迫害具有广泛性(全国范围)、系统性(政策与高科技结合)及针对性(家庭教会被列为非法),酷刑与失踪案例符合反人类罪要件。对家人的连带打压(如约谈、监控)进一步加剧迫害的严重性。

国际反应与司法追责

- 国际社会的反应

国际社会对中国基督徒迫害的关注日益增加:

联合国:2021年,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委员会裁定,将全能神教会信徒遣返中国可能面临酷刑风险,违反《禁止酷刑公约》第三条。

英国:2020年,英国议会提出立法禁止“器官旅游”,针对中共涉嫌对宗教团体的活摘器官行为。2026年,下议院呼吁立法制裁中共强摘器官行为。

美国:国务院年度宗教自由报告多次谴责中国对基督徒的监控、逮捕与酷刑,称其为“系统性侵害”。

人权组织:国际特赦组织、自由之家记录迫害案例,呼吁对中共官员实施个人制裁。2023年,自由之家报告指出,宗教中国化政策构成“系统性侵害”。

- 世界公民法庭的角色

大中国审判(CCW)是由世界公民法庭发起的准司法项目,旨在通过公开听证会和国际法标准审视政治领袖罪行。其三大基石为:

挑战官方叙事,为受害者提供司法途径;

采用透明法律程序,确保公正审判;

依据国际法记录罪行,发布公开判决。

2024年,大中国审判已对习近平在新疆、西藏的行为定罪为群体灭绝罪。对基督徒迫害的审判旨在揭露真相,唤起国际关注。

- 司法挑战

管辖权限制:中国未签署《罗马规约》,国际刑事法院无管辖权。中共在联合国安理会的否决权阻碍调查。

证据难度:中共政策文件用隐晦语言,难以直接证明灭绝意图。

法律空白:“文化灭绝”尚未明确纳入国际法。

- 可行路径

案例法:通过金灯台教会、张少杰等案例建立判例。

国际压力:推动联合国、英国等采取立法行动。

受害者证词:鼓励受害者(如李长友)提交证据,放大真相。

习近平政权对基督徒的迫害具有系统性、持续性与广泛性,通过强拆教堂、逮捕牧师、篡改圣经、限制信仰传承,试图摧毁基督教信仰根基,符合“文化灭绝”与“反人类罪”特征。对信徒家庭的连带打压,如经济困境、社会孤立与心理创伤,进一步加剧迫害的严重性。大中国审判为揭露真相、记录罪行提供平台,国际社会则应推动“文化灭绝”纳入国际法、鼓励受害者参与司法程序、通过多边平台施压中共,并借助社交媒体传播真相。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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