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白推动法庭直播惹议 分析:台湾司法恐崩解(组图)

发表:2025-06-28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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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会27日在蓝白人数优势下,经表决三读修正通 过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文,其中明定法庭直播相关规定。(图片来源:中央社)
立法院会27日在蓝白人数优势下,经表决三读修正通过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文,其中明定法庭直播相关规定。(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5年6月28日讯】(看中国记者卢乙欣综合报导)立法院会昨天在蓝白人数优势下,经表决三读修正通过了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文,明定法庭直播之规定,法律审采“原则公开、例外不公开”,事实审采“原则不公开、例外公开”,至于审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瞩目案件,必须依当事人声请或依职权裁定以适当方式实施公开播送。针对法庭直播,司法院与法务部都表达了反对立场。

立院处理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文,民进党团则摆出标语,以示反对。(图片来源:中央社)
立院处理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文,民进党团则摆出标语,以示反对。(图片来源:中央社)

根据中央社报导,立法院会27日在蓝白人数优势下,经表决三读修正通过了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文,明定法庭直播的规定,法律审采“原则公开、例外不公开”,事实审采“原则不公开、例外公开”。不过,审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瞩目案件,必须依当事人声请或依职权裁定以适当方式实施公开播送。

民进党立委林楚茵27日在社群媒体Threads上发布截图,指黄国昌以法庭直播法案跟国民党交换支持反对罢免,借此绑住国民党。她质疑,司法已变成蓝白政客操作的工具。

有媒体询问如何看待林楚茵昨天质疑,黄国昌表示,法庭直播是前总统蔡英文于2017年司改国是会议上对台湾人民的承诺,很高兴在8年后民众党为民进党兑现承诺,目前已有高达7成民众支持法庭直播,就连民进党支持者都有高达6成以上认同。

黄国昌指出,林楚茵与其运用来路不明的东西挑拨搬弄,倒不如好好正视民进党的跳票历史,让阳光照进法庭是人民的期待。

媒体追问,如何看待法官协会、民间司改会认为修法太过仓促,司法院也对修法表示遗憾。

黄国昌表示,现在司法院应该做的是依照新修正的条文,好好订定法庭直播的办法,民间司改会等团体则应该复习一下当年提倡司改时讲过哪些话,这样才不会令人感到遗憾。

针对法庭直播,名嘴黄智贤今天下午透过脸书发文讽刺,“黄国昌帝国”。她指出,台湾,已经成为黄国昌一个人的王国。黄国昌要求法庭直播,且可以剪接重制变造,完全除罪化。她认为,“这将让台湾的司法,彻底崩解。”

黄智贤强调,法庭审判,本就已是公开审判,“但法庭直播,却反将毁灭公开审理的精神。而变成公审,甚至歪审司法人员与证人。还会有证人敢出庭吗?检察官跟法官要面对网军攻击?”

黄智贤进一步指出,“直播带还可以被剪接,用AI换声,改造,恶意流传,带风向,施压司法。司法制度,将变成牛肉场。甚至犯罪场。”

黄智贤质疑,“台湾怎么会活成这样?”一个没民意基础,没人选出来的立委黄国昌,可以搞出一条又一条,摧毁台湾的恶法?他的黑箱立法过程,完全是帝王式威权的展现。

黄智贤表示,台湾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及律师公会等,都反对黄国昌的恶法。经查,英国只有上诉法院与皇家法院直播,且只在检辩陈述与宣判时直播;德国只有最高法院宣判时会直播;日本审判,则是完全不开放直播。“而且没有任何国家,允许法庭内容被恶意剪接变造。”

谈及法庭直播,司法院副秘书长王梅英近日表示,司法院认为法庭直播有侵害基本权之余,因此郑重表达反对立场。

王梅英指出,2017年的司改国是会议要求司法院对法庭直播的条件与范围于一年内研议,但并非要求司法院实行。司法院经过一连串严谨的研议,包括委讬案、研讨会、公听会,以及法规草案的咨询会议,参加表达意见的学者与实务专家不下一百人次,最后结论是法庭直播有太多复杂问题需要解决,施行会弊大于利,司法院这才没有贸然推动。

王梅英又举例说明,在法庭直播情况下,像杀人及贪污案件的证人跟鉴定人是否能以平常心到庭作证,且是否遭到影响?直播是相当容易导致舆论审判、公民审判,是否影响审判的公平,甚至影响司法的公信力,这些都是必须考虑的部分。再者,直播具有侵害隐私权、人格权,甚至是人身安全之疑虑。

王梅英认为,草案条文是事实审原则上不播,但例外能播,权限委诸法官来决定,但有些案件若法官决定播送,有些不能播,当事人的平等权是否获得同样对待?特别社会瞩目的案件,一开始就得解决法庭直播的问题,是否将因程序问题,导致延迟诉讼;再者,瞩目案件也可能因正反意见不同出现对立,是否在诉讼开始前就激化社会对立,加深民众对司法的不信任?

法务部次长黄世杰则指出,法务部主责犯罪侦查,证人在法庭上的发言遭直播的话,恐怕将影响到侦查阶段协助发现真实之意愿,若无相关配套措施、法治完备的话,法务部亦表达相当深的疑虑。

台湾法学会早在9日已发布声明指出,立法院民众党团所提案修正法院组织法,试图引入法庭直播制度,对此表达严正反对及深切忧虑,认为以立法来强行导入法庭直播制度,将会危及司法公正性及人民基本权。

台湾法学会表示,值得注意的是,比较法上,法治国家对于法庭直播普遍采审慎态度。美国的联邦法院、德国、日本等都仅在极有限情况下允许录影,而且多数排除刑事事实审级。由此可见,直播绝不是普遍趋势,反而是司法审慎原则下的例外。

台湾法学会表示,司法改革方案,不应该一味追求短暂的流量政治及影音的感官刺激,唯有维护每位诉讼参与者的人性尊严及基本权,方能确保公平审判及司法信任。并严正呼吁,暂缓法庭直播修法草案审议。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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