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澳适用两岸条例? 陆委会:适时研修(图)

发表:2025-03-04 09:23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因应港澳情势变化,学者与立委认为,应修改港澳条例相关规范,明订赴港澳视同中国,适用两岸条例。
因应港澳情势变化,学者与立委认为,应修改港澳条例相关规范,明订赴港澳视同中国,适用两岸条例。图为香港机场。(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5年3月4日讯】因应港澳情势变化,学者与立委认为,应修改港澳条例相关规范,明订赴港澳视同中国,适用两岸条例。对此,陆委会回应表示,在维护国家安全、有序交流的原则下,检视相关法规,适时研修。

据中央社报导,陆委会3日以书面表示,目前已于去年8月修正“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构)人员赴香港或澳门注意事项”,行政院所属人员因公务事由赴港澳时,均应事先通报陆委会。

至于行政院以外之中央各级机关及各级地方机关人员赴港澳,亦得参照办理。

陆委会说明,目前不同的机关也都有依机关性质不同而设置相关规范。例如国家中山科学研究院前往港澳应经核准,其核准条件、程序等事项,由国防部另定办法;国家机密保护法规范的“国家机密核定人员”、“办理国家机密事项业务人员”及“退、离职或移交国家机密未满3年之人员”,前往港澳须先经其服务机关、原服务机关,或委讬机关首长、其授权的人核准,返台后亦须通报。

陆委会表示,目前也有立法委员认为入境港澳的风险与入境中国大陆无异,提案修正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第10条,明定台湾地区人民进入香港或澳门,应适用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相关规定。

陆委会强调,对于委员提案、学者建议,本会均予尊重,也会在维护国家安全、建立台港及台澳健康有序交流的原则下,持续检视相关法规,适时研修。



责任编辑:立明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