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限350字。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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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中國網友
    1樓
    我完全不認同「懶」的講法。父親故意讓兒子跟自己同名,等同於中國人的「繼業」、「承志」願望。中華文化在皇朝時代,兩千多年一直存在西方沒有的「避諱」制度。自己父母、祖父母的名字,不能用,不能寫、甚至不能說出口。犯了這些忌諱,即是不孝張狂。官府不追究,家族內部也會被人批評不孝無禮。如果犯了「國諱」,即寫了、用了皇帝和他祖宗的名字,即大不敬、犯上之罪,可以殺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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