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限350字。

排序
分頁:
  • 有意思
    1樓
    「不惜乍污那個時代最受人重視的名節」——這個話呢,略有點過。
    《河南程氏遺書》中記載:「或曰:古語有之:『出妻令其可嫁,絕友令其可交。』乃此意否?曰:是也。」程頤沒有完全反對婦女再嫁,也並未要求廣大普通婦女必需守節。

    所以程頤的甥女曾經再醮,其侄媳也曾改嫁。程頤在《先公大中家傳》中記載其父「取甥女以歸,嫁之」,並盛讚父親「嫁遣孤女,必盡其力」。稱其父操持外甥女再嫁之事是「慈於撫幼」,並讚揚幫助婦女再嫁的行為。由此可見程頤對婦女再嫁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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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意思
    1-1樓
    宋代寡婦再嫁具有普遍性,再嫁之女包括上至宗室,下至普通老百姓,並且得到士大夫階層乃至最高統治者的許可與贊同。宋英宗治平年間詔「令宗室之女再嫁者,祖父二代任殿直若州縣官以上,即許為婚姻。」神宗元豐元年「詔宗室祖免以上女,與夫離再嫁者其後夫己者,轉一官。」
    範純佑死後,其父范仲淹將其妻改嫁門生王陶。王安石因其子嫌妻,怕兒媳受屈,遂幫助選婿另嫁。二程的親屬中亦不乏改嫁之人。即便是宋英宗的女兒亦曾再嫁。所有這些說明婦女再嫁對於嫁娶雙方來說都屬正常的社會現象,沒有遇到什麼阻力,也未見時人有指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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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意思
    1-2樓
    從宋代的記述來看,范仲淹母親帶子改嫁,其實是很正常的社會現象,沒有太不容於社會的道德挑剔,只是從范仲淹的經歷能看出來,范家與朱家的家風不太寬和,而范仲淹的大度寬容與範母的仁慈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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