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地標:國殤之柱(圖片來源:網路圖片)
【看中國2025年6月5日訊】2021年末,本港多間大學突然移走校內的六四地標,包括民主女神像、國殤之柱、六四浮雕。其中國殤之柱被運往元朗港大嘉道理中心,前年被國安處檢走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的證物;至於六四浮雕,嶺大曾稱妥為儲存,但未透露地點;民主女神像則至今下落不明,中大曾稱已委託法律顧問,與雕像擁有者陳維明確定移走的後續步驟。
六四地標:民主女神像(圖片來源:網路圖片)
三年半過去,這些地標去向如何?創作民主女神像和六四浮雕的藝術家陳維明表示,當年曾透過法律代表,與中大和嶺大商討作品歸還的安排,並同意校方的條件,包括願意承擔運送的風險和費用、日後不作追究、簽署保密協議等,但當他向校方查詢具體運送安排,校方便再也沒有回覆,事件不了了之。《集志社》向中大和嶺大查詢作品現時去向,中大指「對相關事件沒有進一步補充」,嶺大則稱「大學嚴格按照香港法律處理物品,並無其他評論」;至於國殤之柱創作者高志活則稱正考慮控告港府。
2021年12月,多間大學於一夜之間移除六四地標。先是12月22日晚,港大以水馬圍封在校園矗立24年的國殤之柱,分成兩段於翌日凌晨搬到元朗港大嘉道理中心的貨櫃;至12月24日清晨,屹立超過十年,位於中大的民主女神像、及嶺大的《天安門大屠殺》浮雕,亦迅速被校方移走。
中大當時表示,大學從未准許女神像於校園展示,而曾參與安排展示的支聯會及中大學生會,已解散或無實際運作,作為校園管理者經評估後移走雕像。嶺大則指檢視和評估校內可能構成法律或安全風險物品,清除或移除相關物品並妥為儲存。
校方曾稱有條件歸還雕塑 要求擁有者簽保密協議
民主女神像和《天安門大屠殺》浮雕皆由美籍華人雕塑家陳維明創作。他接受訪問時指,校方當年拆走兩個雕塑後,未有主動與他聯絡,是他於2022年初自行找律師聯絡兩校,要求取回作品,而當時兩校未有透露,作品被存放在什麼地方。
陳維明指,中大的法律代表當年曾稱會有條件地歸還作品,另要求他提供彌償契據,確認他負責雕像運送的「風險、責任和費用」,並同意不對中大採取任何行動或法律程序才能取回雕像,嶺大法律代表亦有類似要求;他指兩校之後要求他簽署保密協議,才可商討進一步安排。
陳說,當時為取回作品,透過律師答應校方提出的所有條件、簽署保密協議,亦「做了很多文件給他們」,認證雕塑屬於他。但當他再進一步查詢具體安排,如包裝和船運公司何時可來港查看作品情況和估價、何時能取回作品等,與校方的溝通「就變得不太通暢,後來就沒有了下文」,不了了之。
作品去向? 中大:沒補充 嶺大:按法律處理
陳認為,當初校方提出種種要求,應是想歸還作品,估計後來校方或受到壓力故不再回應。花了許多時間和心力、答應校方所有要求,仍未能取回作品,他坦言非常沮喪,亦批評校方做法非常不恰當:「如果你不同意(把雕塑放校園),你不能偷偷摸摸地給它拆掉,你得拆掉前知會這個雕塑家,通知限期什麼時候把它領走,而不是在我們拿的時候不讓我們拿,這是不可理喻、不可理解的」,「你不要的東西你還給人家,怎麼可以扣留人家這個東西呢?」
中大沒有回應與陳維明交涉情況、作品下落,只表示對事件沒進一步補充。
《集志社》向中大和嶺大查詢,與陳維明的交涉情況、作品現時下落、是否由校方保管等,中大表示:「大學對相關事件沒有進一步補充」;嶺大則稱:「大學嚴格按照香港法律處理物品,並無其他評論」。翻查報導,兩校2022年12月回覆傳媒時,中大曾稱已委託法律顧問確定移走女神像後續,亦考慮陳維明提出的要求;嶺大則提及浮雕由大學妥為保管。兩校今年回覆均未再提及陳維明和保管問題,兩件作品的去向現時未明。
陳維明估計作品現時還存放在學校,「估計他們還不敢作出銷毀的決定」,只是「讓人看不見這個雕塑,它就失去了作用,這雕塑就相當於沒有存在。」對於成功取回作品,他感到「非常渺茫」,指自《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的輿論控制越來越嚴厲,作品或許要待香港民主化才能「重見天日」。
嶺南大學則指按照香港法律處理六四浮雕,並無其他評論,同樣沒回應作品下落、是否由校方保管。
集志社檔案:兩雕塑2010年抵港被扣查 一度被食環沒收
天安門大屠殺浮雕(陳維明作)
民主女神像和六四浮雕,分別於2008年及2009年由美籍華人藝術家陳維明所創作。陳維明八十年代於北京中央工藝美術學院雕塑專業畢業,六四前半年剛好赴紐西蘭。他稱記得當時在國外目睹血腥畫面的震驚:「一個正常的社會是絕對不能向手無寸鐵、正撤離廣場的人開槍」,形容六四改變了他對政治的看法,以及藝術方向,由粉飾社會的美麗雕塑,轉而創作與人權、民主自由相關作品。
陳維明說女神像,是象徵被中國推倒的民主女神在海外重新豎立,至於浮雕則取材當年的震撼畫面,包括坦克入城、王維林嘗試阻擋、家屬哭泣、「不自由,毋寧死」旗幟等等,以留下歷史記錄。陳憶述支聯會2010年主動聯絡,希望借來兩件作品於維園六四集會展出,但作品抵港後一度被沒收、13名支聯會成員及義工被捕,陳亦遭拒入境。兩件作品成功展出後,陳續應當時中大學生會要求,在中大永久展出女神像,浮雕則置放嶺大。這一放便是11年。
陳維明說,中大校方最初拒在校內置放女神像,但當學生和市民把女神像運回中大時未有阻攔;後來上任的校長瀋祖堯,更曾發信指對擺放民女持開放態度。他慨嘆社會氣氛不同,最終兩件作品均被無聲移走,亦遺憾六四地標在校園內消失。他覺得香港或慢慢淡忘這段歷史,但不忘補充只要人心不死,「總會有一些人記得這些事情」,「要香港人完全遺忘這段歷史是不可能」。
港大國殤之柱成支聯會案證據 高志活:考慮控告港府
至於在1997年維園六四集會後,被移送港大校園、一直在黃克競平臺展示的國殤之柱,被港大以「日久老化」、「法律風險」為由在2021年底移走,存放在位於元朗的港大嘉道理中心,但於2023年5月5日被國安處持手令檢走,作為一宗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案的證物。
創作國殤之柱的丹麥雕塑家高志活,當年曾發聲明形容國殤之柱「被捕」是無法接受、被視為證物是「不合情理」。他向《集志社》重申,國殤之柱是由他借出在港大展覽,警方在未有通知他下檢走並保存他的雕像是瘋狂(insane):「什麼國家和法庭會以這樣的方式沒收私人財產?」。他續指,曾透過向港府交涉的丹麥國會議員和歐洲議會議員,獲告知在案件完結前未能取回國殤之柱,但他不肯定案件何時結束、或當局最終會否同意歸還雕像,故正考慮控告港府盜竊其私人財產。
國殤之柱被移除後、續被國安檢取成為「證物」,高志活稱正考慮提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