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8日,加拿大東部城市數百位法輪功人士在首都渥太華國會山舉辦法輪大法日33週年慶祝活動。圖為十幾位到場發言支持法輪大法的加拿大國會議員。(看中國合成圖)
【看中國2025年6月2日訊】(看中國記者孟浩綜合報導)5月5日,美國國會眾議院全票通過《法輪功保護法案》,要求美國政府制止中共以國家行為進行的活摘器官罪行,並對參與或協助活摘器官的中共官員實施經濟和簽證制裁。5月24日,德州州長格雷格.阿博特又簽署《反跨國鎮壓法》,成為美國首部將跨國鎮壓定為刑事犯罪的州級法律,於9月1日生效。法律專家表示,法輪功是中共跨國鎮壓的主要目標,美國立法保護法輪功不僅捍衛人權,亦是維護國家主權與安全。加拿大多位跨黨派國會議員也表示民主國家都採納類似《法輪功保護法案》的立法,呼籲制止活摘器官罪行。
加拿大跨黨派議員的呼聲
在5月28日於加拿大首都渥太華國會山舉辦的法輪大法洪傳33週年慶典上,十幾位跨黨派國會議員公開支持《法輪功保護法案》,並呼籲全球採取行動。
國會法輪功之友聯合主席、國會議員吉尼斯(Garnett Genuis)表示:「我認為我們希望看到全世界採納這樣的立法。」他強調民主國家應立法杜絕成為活摘器官同謀的可能性,「我希望每個民主國家都能夠通過立法,杜絕任何成為(活摘器官)同謀的可能。」
吉尼斯是加拿大反活摘器官立法的積極推動者。2022年12月14日,加拿大國會全票通過S-223法案,將非法器官摘除和販運定為刑事犯罪。吉尼斯說:「不讓加拿大成為活摘器官的同謀是重要的。我們希望加拿大沒有人參與活摘器官,以便(遭受迫害的)人們受到保護。」他在慶典上進一步指出:「在上一屆議會中,我們終於通過了立法,以防止加拿大成為活摘和販運器官的同謀。我們成功通過了一項法案,把出國移植強制活摘的器官定為刑事犯罪。」
他強調工作尚未完成,呼籲國際合作推動類似立法,並與加拿大省級政府協作,確保全面實施,「我們需要與世界各地的夥伴合作,在其它司法管轄區推動類似立法,並與(加拿大)省級和地區政府合作,確保全面實施,防止加拿大以任何形式參與強制活摘器官和販運。」吉尼斯重申停止迫害法輪功的必要性,「我們所有的領導人都必須呼籲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他引用《世界人權宣言》第18條,主張宗教和信仰自由應在全球得到保障。
自由黨資深國會議員拉莫勒克斯(Kevin Lamoureux)表示:「世界各國政府可採取具體行動來制止非法活摘器官,這是一件積極的事情。我對如何最好地做到這一點持開放態度。」他認為提高公眾意識是關鍵,「任何涉及人權侵犯的事件都令我深感不安。如有任何可行之舉能夠減少此類情況或促使其公開(通常是透過提升公眾意識),我均全力支持。」拉莫勒克斯多年來代表法輪功學員提交請願書,呼籲停止活摘器官,「我期待能繼續與(加拿大)領導人合作,致力於我認為至關重要的人權議題。」對中共官員實施制裁的必要性
保守黨民主改革事務影子內閣部長、國會議員庫珀(Michael Cooper)高度讚賞《法輪功保護法案》,認為加拿大需採取更多行動,「該立法提案旨在對負責嚴重侵犯人權、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中共官員施加制裁。這正是我長期敦促政府採取的行動,至少應對這些犯下危害人類罪行的官員施行制裁措施。」
「中共對法輪大法修煉者犯下的罪行體現了中共政權的邪惡本質,這些罪行包括大規模抓捕、酷刑、勞教及大規模活摘器官。」庫珀指出國際法庭報告證實,中共活摘器官罪行仍在持續,法輪功修煉者是主要受害者,「中共活摘器官的罪行已有充分證據。國際法庭對強制活摘器官的調查報告詳細指出,這種行為還在大規模發生,而法輪大法修煉者是主要目標。」他承諾繼續為法輪功發聲,「作為一名國會議員,我將一如既往地走進議會,站出來為法輪大法發聲並表示支持。我們需要呼籲政府採取更多行動,對抗中共,對那些犯下嚴重侵犯人權的中共官員實施制裁。我們需要確保問責製出臺,堅守正義。」
馬格尼茨基法的應用
保守黨國防事務影子內閣部長、國會議員貝讚(James Bezan)從問責角度呼籲制裁活摘器官責任人,「我們知道,北京的共產政權仍在進行活摘器官,這是非法的、可怕的,我們必須結束這一切。」作為《馬格尼茨基法》的提出者,貝讚表示:「我很驕傲在眾議院提出了《馬格尼茨基法》,並與我當時的同事參議員雷諾德.安德丘克(Reynold Anderchuk)合作,確保那些在世界各國、包括在中共治下濫用權力、嚴重侵犯人權的人受到問責。當那些官僚、醫生、和腐敗的商人從迫害法輪功中牟取暴利時,他們沒有資格把家人和財富帶到加拿大,把加拿大作為避風港。」
他強調該法可用於制裁試圖利用加拿大市場的中共官員,「通過《馬格尼茨基法》,政府可以向迫害人權者追責,他們試圖利用加拿大的市場和自由,將他們的家人、財富甚至自己藏匿於此。這些滔天罪行必須停止。」貝讚重申:「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迫害是一種暴行。北京的中共政府必須被追究責任,那些從迫害、酷刑和非法活摘器官中牟利的人必須被繩之以法。」
德州《反跨國鎮壓法》為國際社會樹立榜樣
就在美國國會眾議院全票通過《法輪功保護法案》不到三週,德州州長即簽署《反跨國鎮壓法》,明確將跨國鎮壓行為定性為刑事犯罪。該法新增「跨國鎮壓罪」與「未經授權執行外國法律罪」,針對為外國政府或恐怖組織在美實施非法活動的代理人,量刑嚴厲,最低刑期可達15年。
有政論人士認為,中共多年來在美國進行跨國鎮壓,這是對美國司法主權的侵犯,而德州率先立法反擊中共跨國鎮壓,更為美國其它州和聯邦層級的相關立法與執法帶來示範和表率作用。
法律專家指出,《反跨國鎮壓法》是美國第一部在州級層面明確界定並刑事化「跨國鎮壓」的法律,對象是為外國政府在美國從事非法政治恐嚇或干涉行為的代理人。該法對於涉及如騷擾、脅迫、綁架等行為的罪行,最低量刑為15年重罪,顯示德州對此類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
華府人權律師葉寧指出,該法條文雖未點名中共,但明顯針對其在美進行的跨國迫害行動。他強調,該法透過設定重罪下限,具有極強的懲罰性與威懾性,補足了以往執法在面對中共干預行動時的法律空白。他表示:「這是維護美國主權和國家安全的重要一步,符合國際法上的屬地管轄權。」
原中國維權律師吳紹平亦表示,《反跨國鎮壓法》是對中共侵犯美國司法主權行為的正面回擊。他指出,過去美國警方在處理中共代理人騷擾異議人士時常因法律依據不足而無法起訴,該法的出臺正好彌補這一缺口,「讓執法部門可以依法追究責任,而不是放人了事。」
吳紹平進一步指出,這部法律的通過也為美國其他州提供立法範例,對抗中共輸出的「無聲戰爭」。他呼籲包括紐約、加州等中共活動頻繁地區應跟進立法,以在全美形成壓制跨國鎮壓的法治壁壘,「這不只是保護法輪功,更是保護所有在美國的宗教和言論自由。」
美國《法輪功保護法案》與德州《反跨國鎮壓法》為國際社會樹立榜樣,加拿大議員的發聲凸顯全球合作的緊迫性。德州法律針對跨國鎮壓行為,如恐嚇、綁架或限制人身自由,明確懲罰外國政府代理人在美非法活動,保護法輪功等群體的信仰與言論自由。活摘器官與跨國鎮壓不僅侵犯人權,更挑戰國際秩序。專家呼籲,全球需效仿美國與德州,制定類似法律,確保責任人無處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