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29歲小夥周明遠向大河報《看見》記者反映,自己同母異父的姐姐林曉芸被拐賣至福建古田縣一個開摩的老漢家中,囚禁多年且精神異常。周明遠稱,姐姐被拐賣前還疑似遭受過性侵,並生下一個孩子,如今孩子下落不明。
姐姐的遭遇令周明遠無比憤怒,他告訴記者,自己兒時也曾遭遇拐賣,在孤兒院被養父母收養後,才有了一個家。去年,周明遠通過基因溯源和DNA比對尋親成功,找到了原生家庭。本以為能夠一切圓滿,不成想見證的仍是悲劇。他決定替這位同母異父的姐姐討個公道。
林曉芸所在的土窯(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4月8日,大河報《看見》記者從古田縣公安局瞭解到,警方正在對案件進行調查。同日,古田縣婦聯稱,已向警方發送相關函件,詳情不便透露。9日上午,記者從周明遠處瞭解到,林曉芸已被送往精神病院治療。
11日,周明遠提供的一份古田縣公安局《立案告知書》顯示,林曉芸被拐賣案一案,警方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需追究刑事責任,現立案進行偵查。
以下內容是周明遠的故事。
尋親
我叫周明遠,今年29歲,2024年我終於找到了家人。
我的生母是福建古田縣人,生父是江蘇人。在生父口中,母親的精神狀況不太好,患有間歇性精神疾病。我3歲那年,他們因感情不合分手,母親帶著我回到了福建老家,5歲時我和母親走散,被人拐賣。
我不知道自己被倒賣了多少手,每次被轉賣,他們就給我換一個名字,我根本記不得自己原本叫什麼了。
我和一些孩子一起睡過橋洞,在垃圾桶裡撿過吃的,各地流浪,現在想想那應該是乞討組織,領頭的是一個男人,我們所有人都管他叫「爸爸」。
有一次,因為我沒出去乞討挨了打。那人用籐條抽我後背,是那種帶刺籐條。他說,不去要錢就把你的手腳都敲斷。我當時很害怕,因為我在這見過幾個手腳殘疾的小孩,只能爬行。我哭著求饒,但小拇指還是被棍子打斷了,骨頭到現在還有問題,後背也還有當時被打留下的疤。
最後一次流浪是在武漢,我遇到了一對小情侶。我很餓,就上去跟他們要吃的。他們問我,小朋友你家在哪裡?你父母在哪裡?我說不知道。
「哥哥姐姐帶你去吃飯好不好?」我和他們走了,吃的熱乾麵,我記憶深刻,然後他們把我送到了孤兒院。
7歲那年,我在孤兒院遇到了養父母。當時我在幫著院裡的阿姨打飯,是帶肉的丸子湯。我不經意聽到,他們想領養一個小一點不記事的孩子,還和院長說了很久的話,最終收養了我。
院長蹲下來告訴我,你爸爸媽媽來接你了,回去之後要和爸爸媽媽好好生活。我很開心,但看到是很陌生的面孔,我喉嚨有些發緊,想說些什麼,但沒能開口,跟著養父母離開了那裡。
當時的我很內向,不怎麼說話。養父母給我買了新衣服,一雙白色的球鞋,還有棉衣和加絨褲子。臨走當天,只記得發燒得厲害。
養父母是河北人,到了新家之後,有很長時間我是不敢關燈睡覺的,可能是經歷太多了,不管在哪都缺乏安全感,睡不踏實,很容易被驚醒,養母經常抱著我睡覺,直到上學以後,我的情況好轉。
現在我有了自己的家庭,但原生家庭的親情始終是我心裏的一個遺憾。養父母也會和我說起小時候的事,並告訴我,如果想去找自己親生父母,可以幫我一起想辦法。
2024年6月,通過基因溯源和DNA比對,我在江蘇找到了生父,沒有想像中的轟轟烈烈,也沒有其他尋親新聞裡那樣抱頭痛哭,就是一個很平和,很普通的場景,那個場景說實話甚至有些尷尬。
我得知他再婚,也有了孩子。我詢問媽媽的事,他只給了我一個地址,告訴我母親已經去世。「你媽是古田縣人,你丟了之後,她也徹底瘋了,這輩子命苦。」
姐姐
今年清明節,我前往福建古田縣祭奠母親,她的骨灰存放在殯儀館,已經很久沒人來祭拜了,還欠了殯儀館管理費,母親的娘家人讓我有點心涼,於是打算變更母親骨灰的管理權,但這需要村裡開證明,我通過村委會輾轉聯繫到了一個舅舅。
飯桌上我們喝了不少酒,他很意外也很感慨,我丟失多年還能夠找到家。當年他們也尋找過我,但沒結果。我問了許多關於母親的事,但舅舅似乎不太想提起,在不斷追問下,我知曉自己在古田還有一個同母異父的姐姐,名叫林曉芸,1993年出生,比我大3歲,是母親和前面的丈夫所生。
「陳芝麻爛穀子的事兒,其實不想讓你們下一代再刨出來了。」在舅舅口中,母親和我生父認識前,就在古田結了婚,當年離開福建去往江蘇時,沒有離婚,留下了2歲的女兒在老家,並在這種狀態下有了我。
我打算和姐姐見一面,但舅舅勸我最好別找,「那孩子命不好,她精神狀態不是很正常,現在和一個50多歲開摩的老漢在一起同居,聽說是被賣過去的」。
林曉芸所在的土窯(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見到姐姐的那天,可能是我這輩子最痛苦的一天。
4月5日,舅舅輾轉打聽到了姐姐的住址,她在古田縣城東的一個村子裡,我們見到她時,被關在老漢家的偏房。
說是偏房,其實是個10平方米左右的農村土窯,破損的木門從外面被插栓鎖住,推開時吱嘎作響,牆上的小窗被木板釘死,僅留了一條縫隙。屋內土牆發霉,開門時房樑還會往下掉渣。房間裡堆滿雜物,地面上腐爛的食物、煙頭和排泄物混在一起,踩上去有些滑膩,散發著酸臭味。角落裡的木板床上沒有任何鋪蓋。
姐姐裹著破棉襖坐在牆角的木板凳上,眼神空洞。我叫她「姐」,她沒什麼反應,只是含糊嘟囔,聽不懂在說什麼。
當地村民說,這瘋女人來這邊四五年了,只見她出來過幾次,是被老漢馱著。
老漢向我辯解,林曉芸來這裡時自己是給了錢的,還給過鐲子,並且在村裡辦了酒。
我以弟弟的身份報了警,理由是:拐賣拘禁並虐待婦女。村裡這時候圍觀了很多人,竊竊私語討論著。
我和老漢吵了起來「你把她這麼關著,過的還不如狗」,他反懟我「你早幹什麼了,憑什麼來管」。他當著警察的面稱,林曉芸腦子有病經常發瘋,他是從林家把她買來的,當時花了1.7萬元。
老漢雖承認支付1.7萬元,但在他的認知裡,他覺得這是彩禮錢,而不是人口買賣。老漢還說,林曉芸時而清醒時而瘋癲,清醒的時候她說過,自己曾經被侵犯,生過一個孩子。
警方做了問詢,讓我將姐姐帶離暫時安置,沒有當場帶走老漢。
我找到了姐姐在古田的同姓親戚,將她暫時安置,但他們沒人願意接這個「爛攤子」。
性侵和產子傳聞
為了弄清楚姐姐的遭遇,我走訪了四五十人,這些故事是我從村民嘴裡一塊塊拼湊出來的。
姐姐2歲時,母親(也是我的母親)疑似精神問題走失,從福建到了江蘇。母親在當地認識了我的生父,兩人在婚介所相識,同居後有了我,母親的病情也在父親照料下好轉。
我走丟那年,母親精神崩潰,病情復發徹底瘋了,她沒有在古田縣停留,四處流浪找我,但因為精神有問題,直到多年後被某救助站送回了原籍,古田縣老家的親屬才知道她的遭遇。
姐姐的父親沈迷賭博與不良社交,在她成長中,鮮少履行父親的責任。姐姐19歲那年,她的父親和奶奶相繼去世,親戚們把她當累贅,沒人願意管她。
在走訪中,有鄰居隱晦地對我說,姐姐生過一個孩子,但目前下落不明。「她肚子突然大了,孩子生下來就被抱走。」我問是誰幹的,對方只說:「木房子不隔音,聽到過撕扯和喊叫聲。」
這和摩的老漢說的一些情況基本相符。我內心憤怒,知道村裡人說的話不能全信,我想找證據,但只憑我自己一人力量有限,無法查實姐姐具體遭遇。我嘗試過尋找姐姐孩子的下落,如果能做DNA比對,一切都能明瞭,可我一個外地人,想找一個連名字也不知道的孩子,談何容易?
立案
我聯繫了古田縣民政局和婦聯,希望姐姐能得到救助,婦聯工作人員告訴我,他們已經向古田縣公安局發函協查。
4月8日晚,古田縣公安局將摩的老漢以及姐姐的一些親屬傳喚至公安局。我從民警口中得知,公安機關已對姐姐被拐賣的事情立案調查,警方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要追究刑事責任。
但對於姐姐是否曾遭到性侵並產子,暫時還沒有調查結論。
後來不知道是民政局還是婦聯的工作人員,把姐姐送到了古田縣安康醫院進行治療,我作為弟弟簽了字。醫生告訴我,她身上多處褥瘡,臀部潰爛嚴重。
有人問我:「你圖什麼?」
可能是我和姐姐流著一樣的血,她是我過世母親留下的血脈。兒時的經歷,讓我不能無視她的遭遇,她比我更加不幸。
我的想法很簡單,懲罰作惡的人,給姐姐一條活路。
(文中周明遠、林曉芸皆為化名)
来源: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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