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揪著我不放」 李雙江還在羞辱民意(組圖)

作者:天理 發表:2013-10-03 11:05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5個留言 列印 特大


我為大家唱了四十幾年的歌 為什麼大家還要一直揪著我不放呢

【看中國2013年10月03日訊】李某某強姦案26日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作為李某某的父親,李雙江也因此被大眾指責。面對大眾的指責,李雙江也非常無奈,「我為大家唱了四十幾年的歌,為大家奉獻了這麼多的經典歌曲,為什麼大家還要一直揪著我不放呢」。

李某某強姦案發生後,李雙江一直很少露面,夢鴿成了「新聞發言人」,與法院交涉、回應公眾的質疑等等,均是夢鴿一手操辦,母親護犢之情溢於言表。

現在一審判決書下達了,沒有意外的話李某某將領刑十年,這個判決彰顯了法律公平公正,王子犯法尚能與庶民同罪,遑論一個「星二代」了。原以為,作為孩子他爹的李雙江會心悅誠服,接受法律對兒子莊嚴地審判,沒想到很少發聲的他,竟然把矛頭直接指向了大眾,沒有反思自己在教育子女方面的不足,反而怪罪於公眾對其一直揪著不放,豈非咄咄怪事?

在子女教育問題上,顯然你們是不稱職的父母,李某某從出生開始,就是一個與眾不同的孩子,集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為一身,其優越感無人匹敵,一個花錢如流水、放蕩不羈的人,要想遵章守法幾乎是不可能的。

老來得子,李雙江視兒子為掌上明珠,這樣的情結我們完全可以理解,因此,當孩子闖下大禍後,理應在第一時間向公眾鄭重道歉,承認在教育子女方面的不足,如此才能贏得公眾的諒解。誰能保證自家的孩子一輩子不會違反法律?然而,自李某某被羈押之日起,你們一直萬般開脫自己的責任,要麼讓律師出面,混淆視聽,要麼責怪對方沒有證據,無理取鬧,其目的無非是為了逃避法律的懲罰。

李某某強姦民女,李雙江強姦民意,難道這是一種巧合?最終恐怕什麼也得不到,唉!


我為大家唱了四十幾年的歌 為什麼大家還要一直揪著我不放呢



来源:網文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