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感到困惑的不只筆者一人。不錯,沒收私人財產算是一種懲罰,但沒收公有財產算什麼?這是在懲罰誰?懲罰違規超標者嗎?東西又不是他的,沒收了對他有何損失?官員們對豪華建築、超標辦公樓的熱衷,地球人都知道是什麼原因:工程越大、越虛,貓膩越多而已。工程建成了,貓膩也完成了,你再沒收有什麼用?何況,將已經建好的辦公樓沒收,人家到哪兒辦公?豈不是又得新建辦公樓,豈不是又可以再玩貓膩?相信那些違規建樓者最歡迎這種「處罰」,他們就差跳起腳來歡呼了:快來沒收吧,快來拍賣吧!
真正要處罰違規者,當然不是沒辦法。辦公樓不是他們的,沒收、拍賣他們不心痛;但官職、權力是他們的,哪怕有一點點損傷,他們就會心痛得不得了。為什麼不直接處罰違規責任人呢?責任人是誰也很清晰明白,雖然這些決定無疑都是「集體決策」,但凡是中國人都知道,真正的決定者、主要的受益者,就是「一把手」本人。處理幾個「一把手」,免除其職務,豪華樓堂館所、超標辦公樓,還會這麼猖獗,還會屢禁不止嗎?
明明有簡單直接的辦法不用,卻偏要七繞八繞玩什麼不知所謂的沒收、拍賣,其中當然有蹊蹺。部分原因是利益相關,普遍原因可能還是潛規則:雖然反腐的口號被喊得震天響,但這樣子反腐在潛規則上卻不具有正當性:如果都這樣處理,洪洞縣裡無好人了。辦公樓超標算什麼,它好歹還有個樓杵在那兒;就算是豆腐渣工程,多少還有點渣。現狀卻是:科研、教育、支農,等等等等,多少開支出去了,渣都不見一點,泡都沒冒一個,只有一堆數字,你哄我我哄你,純粹數字遊戲而已。那又怎麼算?能把這些人都辦了?
也不能團結大多數,打擊一小撮,殺雞儆猴,那樣做沒有正當性:憑什麼辦我不辦他,是不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別有用心?也沒有威懾性:那小子只是背運而已,你看其他大佬玩得多滋潤!所以,中國的事,還真難辦。
回過頭看陳部長的慷慨陳詞,人們不難發現:隨著政府對提高執政能力的重視,許多官員變戲法的能力、忽悠的能力,確實大大提高了。
看來,反腐也要「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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